(2021)川0727破1号关于公开招募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招标公告

(2021)川0727破1号关于公开招募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日裁定受理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武矿业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3月8日指定四川联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鉴于平武矿业公司有较大的重整价值,2022年7月29日,平武县人民法院召集平武矿业公司债务人代表、债权人代表、职工代表及管理人就平武矿业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进行了专题听证。为保障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平武矿业公司意向投资人。

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平武矿业公司基本概况

    平武矿业公司于1996年8月29日经平武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批准成立,登记住所地:平武县龙安镇东街10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708******M。法定代表人:王滔;注册资本人民币127万元,实收资本127万元,现投资人为四川汉源锰业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

    营业期限:1996年8月29日至 2026年8月28日止。

    经营范围:铁锰矿开采,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矿产品及中间产品、非金属矿收购、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武矿业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及其经营范围包括南坝选冶厂(铁、锰矿选冶、加工、销售)、高庄采矿场(锰矿、铁锰矿开采)、铁锰选冶厂(铁锰矿冶炼)及虎牙铁锰矿(铁矿、锰矿采选、销售)等。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部分债权已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平武矿业公司欠付职工类债权总额4,550,849.55元 ,欠付外部债权总额 108,564,094.80 元,其中债务本金65,608,996.25万元,违约金及利息类债权总额42,955,098.55 。就债权性质来看,抵押债权总额4,158,035.96 元,社保医保及税务类债权总额1,538,954.83元,普通债权金额102,867,104.01。各类资产(暂不包含虎牙铁锰矿采矿权)评估总值为27,330,418.68元。

  2. 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与资格条件

    ㈠、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3.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㈡、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 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平武矿业公司进行重整,在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有能力提供不低于2000万元资金用于清偿前期债务及破产费用,在重整阶段,有能力提供不低于3000万元资金用于平武矿业公司生产经营。

  2. 意向重整投资人有较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及管理能力,能够保证重整阶段平武矿业公司经营独立性并具体全面履行重整方案的能力。

  3. 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铁锰矿行业企业或相关配套产业企业优先。

  1.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㈠、参与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若采取邮寄方式提交,以管理人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同时,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四川省绵阳市跃进路4号长虹国际城26栋1单元807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467

    电子邮箱:*********@qq.com

  3. 缴纳诚意金

    为了证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经济实力,表达参与重整诚意,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重整诚意金200万元并提供缴款凭证。

    开户名称: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武县支行

    银行账号:951*****000*******

  4.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4.1、意向重整投资人相关证照

    主要包括意向重整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经营业务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2、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书》原件;

    4.3、意向重整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4、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包含但不限于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信息、逐层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组织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参与重整的应说明联合体成员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保障平武矿业公司未来公司治理拟采取的重要举措等;

    4.6、参与平武矿业公司破产重整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4.7、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自身及所控制的机构最近三年合规情况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裁判文书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等;

    4.8、对保持平武矿业公司经营管理独立性和风险防范的传递、不当利益输送的自我约束机制的说明;

    4.9、拟任控股股东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实际控制人对平武矿业公司可能发生风险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风险预案;

    特别说明:意向重整投资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上述材料并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且具有证明力。若发现任何材料造假,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

    ㈡、初步筛选

    管理人自收到报名材料起,同步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若存在严重缺失、遗漏的,将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限期五个自然日进行补正。管理人将于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筛选,并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

    ㈢、尽职调查

  1. 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2. 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平武矿业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 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逾期未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参与管理人对平武矿业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4. 管理人同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不予配合或消极配合的,视为放弃参与管理人对平武矿业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㈣、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通过初步筛选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提供已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的证明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各自已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的证明材料。

    提交期限届满,若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参与管理人对平武矿业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若由合适理由,管理人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方案的期限。

    ㈤、竞争性遴选

    管理人将组织成立遴选委员会,对参与平武矿业公司破产重整的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㈥、签署协议

  1. 正式确定平武矿业公司重整投资人后,双方应共同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前期已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 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期已缴纳的《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等额履约保证金,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执行。

    ㈦、退款安排

    意向重整投资人确定不再参与下一轮程序,管理人将于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诚意金。若已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将按有关协议约定决定是否退还。

  1.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平武矿业公司管理人拟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招募事项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诚意金数额进行适当调整。如有变化,将以管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管理人可视具体情况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直接谈判,必要时可中止(甚至终止)遴选程序。

    热烈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整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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