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闽江取水口之航标及防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供水闽江取水口之航标及防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HS招[2015] 闽004号
开标时间:2015-02-1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闽清兴三源水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城市供水闽江取水口之航标及防撞设施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闽清兴三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建闽清兴三源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闽清县;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3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清县城市供水闽江取水口之航标及防撞设施工程,除左侧标1个、专用浮标1个之外的工程量;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交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

3.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项在江河上建设防撞设施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②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榕建招[2014]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6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且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或有效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无相关原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闽清兴三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闽清兴三源水务有限公司邮编:350800

电话:136*****968

联系人:许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鼎城9幢一单元1102室,邮编:3655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秀文。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郭辉贵138*****65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账户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00473331890010001;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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