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招标编号:FJHS-*******-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洋地1号、2号桥新建工程(三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顺昌县交通运输局以顺交[2014]177、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立墩村洋地1号桥550466元,立墩村洋地2号桥582101元,总投资约11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工期要求:工期4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1-2004)》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非出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5日下午23时59分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指定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HS-*******-2(或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2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顺昌县交通局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民委员会 地址: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 电话:133*****155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2楼
电话: ****-******* 、138*****051
联系人:叶小姐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账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顺昌县交通局九楼 电 话: ****-*******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顺昌县招投标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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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JHS-
*******-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洋地1号、2号桥新建工程(三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顺昌县交通运输局以顺交[2014]177、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立墩村洋地1号桥550466元,立墩村洋地2号桥582101元,总投资约11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工期要求:工期4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1-2004)》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非出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5日下午23时59分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指定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HS-
*******-2(或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2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顺昌县交通局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
www.npzbtb.gov.cn、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c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民委员会
地址:顺昌县大历镇立墩村
电话:
133*****155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2楼
电话:
****-******* 、
138*****051联系人:叶小姐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账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顺昌县交通局九楼
电 话: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顺昌县招投标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