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利.星都汇一期房地产开发招标公告
同利.星都汇一期房地产开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利.星都汇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来发改审批[2014]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收取房屋预售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及规模:来凤县翔凤镇解放路与凤南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24512.36平方米,新建商住楼6栋,最高建筑层数为地上31层,地下2层,其中:1#~2#楼27275.82m2,3#、6#楼37991.34m2,4#~5#37762.38m2,1#商业24550.1m2(含公厕6处,面积365.61m2),2#商业10005.91m2(含物业326.66m2,消防控制64.49m2,公厕一处33.21m2),3#商业434.92m2,地下超市5113.41m2,车库23865.61m2(含设备用房1146.84m2)。总建筑面积166999.4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8020.47m2,地下建筑面积28979.02m2。同时进行给排水、强弱电、电梯、安全围护、消防、场区地面、环境保护及场地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建设。
计划投资:约37361万元;工期:720日历天;项目编号:TDZXES/2015ZB-20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23 日 8:30 时至2015年 1 月 27 日17:30时,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
5.2 报名网址:http://www.eszggzy.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CA锁办理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3 本项目各投标人需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5.3.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71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帐 号:****************9999-101351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同利.星都汇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投标保证金
5.4本项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且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必须在报名期间支付,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2 月 3 日 上 午 10 : 00 时(北京时间),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邮政大楼四楼)( 三 )评标室。
6.2 外省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交湖北省住建厅办理的备案资料和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登记资料,省内(州外)投标申请人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登记资料。
6.3 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此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与《投资湖北网》(http://www.hubeiinves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来凤县解放路老烟厂院内
联 系 人:李载忠
电 话:186*****9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1单元401室
联 系 人: 王 丹 电 话: 189*****6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利.星都汇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来发改审批[2014]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收取房屋预售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及规模:来凤县翔凤镇解放路与凤南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24512.36平方米,新建商住楼6栋,最高建筑层数为地上31层,地下2层,其中:1#~2#楼27275.82m2,3#、6#楼37991.34m2,4#~5#37762.38m2,1#商业24550.1m2(含公厕6处,面积365.61m2),2#商业10005.91m2(含物业326.66m2,消防控制64.49m2,公厕一处33.21m2),3#商业434.92m2,地下超市5113.41m2,车库23865.61m2(含设备用房1146.84m2)。总建筑面积166999.4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8020.47m2,地下建筑面积28979.02m2。同时进行给排水、强弱电、电梯、安全围护、消防、场区地面、环境保护及场地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建设。
计划投资:约37361万元;工期:720日历天;项目编号:TDZXES/2015ZB-20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23 日 8:30 时至2015年 1 月 27 日17:30时,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
5.2 报名网址:http://www.eszggzy.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CA锁办理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3 本项目各投标人需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5.3.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71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帐 号:****************9999-101351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同利.星都汇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投标保证金
5.4本项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且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必须在报名期间支付,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2 月 3 日 上 午 10 : 00 时(北京时间),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邮政大楼四楼)( 三 )评标室。
6.2 外省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交湖北省住建厅办理的备案资料和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登记资料,省内(州外)投标申请人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登记资料。
6.3 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此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同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来凤县解放路老烟厂院内
联 系 人:李载忠
电 话:186*****9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1单元401室
联 系 人: 王 丹 电 话: 18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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