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集中办案中心扩建工程办案楼及保障楼建设招标公告

纪检监察集中办案中心扩建工程办案楼及保障楼建设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纪检监察集中办案中心扩建工程办案楼及保障楼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招[2014]6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纪检监察培训中心,项目代建单位为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及单位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PPCG[2014]365
2.2 项目名称:常德市纪检监察集中办案中心扩建工程办案楼及保障楼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常德市青林路以北,岩林路以西
2.4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566㎡;其中办案楼面积为12216㎡,地上六层,建筑面积为9836㎡、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380㎡,框架结构;保障楼面积为2350㎡,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招标控制价为¥********.22元;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包括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幕墙工程、防火门、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报警安装工程、空调前期安装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3.6 根据湖南省代建管理办法第241号令的有关规定,代建单位及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柒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8日17:00 时止(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截止时间2015年1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法人代表和法人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①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处于有效期);② 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前连续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⑥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提问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6.3 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09:30时,地点为: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0.2投标人必须单独准备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德市纪检监察培训中心
代建单位: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臣
电 话:139*****0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路鸿正苑403室
联系人:李敏 黄胜才
电 话:****-******* 传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纪检监察集中办案中心扩建工程办案楼及保障楼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招[2014]6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纪检监察培训中心,项目代建单位为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及单位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PPCG[2014]365
2.2 项目名称:常德市纪检监察集中办案中心扩建工程办案楼及保障楼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常德市青林路以北,岩林路以西
2.4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566㎡;其中办案楼面积为12216㎡,地上六层,建筑面积为9836㎡、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380㎡,框架结构;保障楼面积为2350㎡,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招标控制价为¥********.22元;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包括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幕墙工程、防火门、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报警安装工程、空调前期安装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3.6 根据湖南省代建管理办法第241号令的有关规定,代建单位及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柒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 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8日17:00 时止(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截止时间2015年1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法人代表和法人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①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处于有效期);② 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前连续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⑥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提问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6.3 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09:30时,地点为: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0.2投标人必须单独准备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德市纪检监察培训中心
代建单位: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臣
电 话:139*****0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路鸿正苑403室
联系人:李敏 黄胜才
电 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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