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东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展示馆创意、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灌东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展示馆创意、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为保证产业园规划展示馆布展理念的创新性、布展设计的先进性,布展成果的独特性,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展示馆创意、布展工程。

(2) 工程地点:盐城市灌东产业园(灌东盐场)。

(3)项目面积:盐城市灌东产业园规划展示馆建筑面积约923平方米,工程造价约700万元。

(4)现场情况:该项目土建工程正在施工过程中,具体进度以现场踏勘为准。

(5)建设周期:2015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工作量并全面移交,保证开馆展示。

四、招标范围:

(1)展示馆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主要包括功能和展区布局、展示主题、展品内容、展示方式和手段、各展区效果图、数字及多媒体系统运用等。

(2)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室内布展施工图设计【包括布展、装饰(装璜、智能化、暖通空调、修缮、消防、钢结构屋面)】、编制项目投标报价书等。

(3)装饰布展施工:包括展陈装饰布展施工;艺术品(含特效模型)创意设计及制作;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展馆多媒体智能化系统集成;多媒体展项创意及实施;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室内装潢、暖通空调、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

详细的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具体范围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均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二人不得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至少有建设单位已签署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期间的工程)。

3、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个单项布展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展览馆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或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等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其业绩)。说明:①上述展览馆施工业绩是指含展示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具有公共展览展示功能的布展工程;②如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单项布展工程造价未能够在合同中体现,则还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体现;③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投标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原件或合同原件及业主证明材料原件等】。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含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7月—2014年12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35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 0000 0000 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定标后,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继续留存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管理;另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2日内补齐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中标人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日内,中标人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诚信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九、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 1 月 21 日16:30时至2015年 1 月 28 日18 :00时前(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F,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办电话****-********,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为****-********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灌东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兴庆

联系电话:****-******** 186*****51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137*****099

传真:****-********

地址:盐城市钱江方洲财富广场东座3AF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申请内容:盐城市灌东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展示馆创意、布展工程。

我单位完全理解在贵单位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我单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日 期:二O一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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