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东平县民政局

地址:东平县城西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17号

项目经理:吕安亮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taxdcg@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C2015-004

四、项目名称:2015年东平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TAXDTZ-201501-07

五、预算控制价:53万元,其中压榨一级花生油定额采购30万元,特质一等粉定额采购23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标段

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描述

单位

数量

预算控制价

(万元)

1

压榨一级花生油

详见询价文件

桶(5L)

/

30

2

特质一等粉

袋(25)

/

23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标段: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标段: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

2、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产品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获取询价通知书:

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1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地点: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龙潭路17号院内西三楼)。

方式:

第一标段: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第二标段: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2015年1月29日9时30分

地点:东平县京鲁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十、询价日期:2015年1月29日9时30分

地点:东平县京鲁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地址:东平县佛山街东首(北实小东邻)

十二、监督部门: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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