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号线站厅部分商铺招租公告
2、4号线站厅部分商铺招租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2、4号线部分站厅商铺招租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自行招租。本项目采取公开招租、资格预审的招租形式。
一、招租概况
序号 | 站名 | 面积 ㎡ | 首年含税底价 元/㎡?天 | 租期 | 招租业态 |
1 | 宝带路 | 26.3 | 2.7 | 5年 | 便利店除外 |
2 | 江陵西路 | 43.7 | 3.6 | 5年 | 便利店除外 |
3 | 松涛街 | 23.6 | 3.6 | 5年 | 便利店西饼店除外 |
二、资格条件
(1)报名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报名业态的经营资质。不接受个人、个体户报名。
(2)报名单位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3)报名单位在苏州市门店/网点不少于3家。
三、公告、报名、资格预审信息
1.公告、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31日(北京时间)。
2.公告地点:苏州轨道交通网站企业商务栏、、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板块。
四、其他说明
1.报名保证金:每个项目2万元。
2.确定成交单位原则:
(1)有两家及以上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采用竞争性谈判形式,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2)只有一家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进行直接谈判。
3.根据苏轨集资字【2019】15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广通商客户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五条奖励条款,对满足条件的客户在报价比选时享有一定优惠。
4.租金递增率均为前两年不递增,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
5.租金及电费原则上3个月收取一次,水费1年收取一次。
6.合同结束后项目给予7天撤场期。
五、本次招租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楼1507室
招商单位联系人:何先生、刘女士
传 真: 0512-********
招租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标签: 商铺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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