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凌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793.19
最高限价(元):600,793.19
采购需求:
001包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依据《锦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方案》,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凌海分局,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主要是对凌海市辖区范围内的“森林、海洋、矿产”3类自然资源清查,开展自然资源清查统计和价值估算及在此项工作过程中相关软件采购、其它技术服务等具体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森林资源资产清查;
2、海洋资源资产清查;
3、矿产资源资产清查。
(三)工作环节
1、森林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价值估算工作内容:
(1)基础数据收集:收集清查基准时点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更新到清查基准时点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以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矢量成果、其他林业相关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和资料,开展必要的外业调查工作。
(2)空间数据整合处理:按照自然资源类别分别进行工作准备,原始数据预处理,信息提取与清洗,数据套合与处理,问题识别与处理,数据整合,形成空间信息标准数据集。
(3)价格体系建设 :根据清查要求划分均质区域,测算确定均质区域林地和林木平均价格,制定价格修正体系调整系数,建立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时点相衔接的、长期相对稳定的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4)价值估算 :根据森林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具体情况,利用林地、林木价格乘以对应面积,逐级汇总测算森林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总量。
(5)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森林资产的清查数据进行汇总整合,入库检查合格后建立资产清查数据库,包括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和分资源门类资产清查成果专题数据库等。
(6)成果图集制作 :汇总森林资产清查数据,全面研究分析清查成果,编制资产清查报告及专题报告,编制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图件。
(7)成果质量检查:按照成果核查技术规范,采取自检、预检、复检等方式,开展准确性检查(包括规范性、清查成果的正确性与完整性等)、基础资料核查(包括权威性、全面性、规范性、现势性、多源数据匹配性等)、实物量检查、过程核查(包括清查价值内涵的界定、估算方法的选择、关键参数的测定、数据处理过程的准确性等)、估算结果核查(包括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等),编制成果检核与分析报告。
2、海洋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价值估算工作内容:
(1)基础数据收集:收集海洋数据库、外业调查数据、海洋资源国情调查成果,开展必要的调查工作。
(2)空间数据整合处理:按照自然资源类别分别进行工作准备,原始数据预处理,信息提取与清洗,数据套合与处理,问题识别与处理,数据整合,形成空间信息标准数据集。
(3)价格体系建设 :测算海洋资产价值、通过统一价格内涵和系数修正,建立长期相对稳定的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4)价值估算 :测算海洋资产价值、通过统一价格内涵和系数修正,建立长期相对稳定的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5)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海洋资产的清查数据进行汇总整合,入库检查合格后建立资产清查数据库,包括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和分资源门类资产清查成果专题数据库等。
(6)成果图集制作 :汇总海洋资产清查数据,全面研究分析清查成果,编制资产清查报告及专题报告,编制全民所有海洋资源资产图件。
(7)成果质量检查:按照成果核查技术规范,采取自检、预检、复检等方式,开展准确性检查(包括规范性、清查成果的正确性与完整性等)、基础资料核查(包括权威性、全面性、规范性、现势性、多源数据匹配性等)、实物量检查、过程核查(包括清查价值内涵的界定、估算方法的选择、关键参数的测定、数据处理过程的准确性等)、估算结果核查(包括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等),编制成果检核与分析报告。
3、矿产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价值估算工作内容:
(1)基础数据收集:收集油气矿产储量数据库、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矿山开发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外业调查数据、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矢量成果、地质勘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和数据,开展必要的外业调查工作。
(2)空间数据整合处理:按照自然资源类别分别进行工作准备,原始数据预处理,信息提取与清洗,数据套合与处理,问题识别与处理,数据整合,形成空间信息标准数据集。
(3)价格体系建设 :分矿种确定矿产资源生产集中区,收集、统计集中区内的生产矿山企业资料(企业生产财务会计报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矿业权评估报告等),确定测算参数均值,测算标准矿山资产价值、标准矿山各矿种价格,通过统一价格内涵和系数修正,建立长期相对稳定的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4)价值估算 :在统一标准和内涵的基础上,基于矿产资源资产数量、质量、用途、价格、收益等关键属性信息,依据资源特点分类制定价值估算方法,开展经济价值估算,基本掌握经济价值量。
(5)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矿产资产的清查数据进行汇总整合,入库检查合格后建立资产清查数据库,包括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和分资源门类资产清查成果专题数据库等。
(6)成果图集制作 :汇总矿产资产清查数据,全面研究分析清查成果,编制资产清查报告及专题报告,编制全民所有矿产资源资产图件。
(7)成果质量检查:按照成果核查技术规范,采取自检、预检、复检等方式,开展准确性检查(包括规范性、清查成果的正确性与完整性等)、基础资料核查(包括权威性、全面性、规范性、现势性、多源数据匹配性等)、实物量检查、过程核查(包括清查价值内涵的界定、估算方法的选择、关键参数的测定、数据处理过程的准确性等)、估算结果核查(包括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等),编制成果检核与分析报告。
(四)成果验收
全面完成“森林、海洋、矿产”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任务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提出验收申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服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75,250.81
最高限价(元):575,250.81
采购需求:
002包服务需求
(一)工作目的与范围
1、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掌握凌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以“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利用已有各项专项调查中资源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专项成果,统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并估算价值量,建立各类资源资产和储备土地专项清查数据库,全面掌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2、范围
根据凌海市自然资源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及最新的技术指南要求,本标段清查对象为凌海市的土地、草地和湿地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
(二)工作任务
1、汇集、补充土地、草地和湿地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
2、构建土地、草地和湿地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3、开展土地、草地和湿地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
4、建立土地、草地和湿地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
(三)成果要求
1、编制凌海市土地、草地和湿地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报告
2、建立凌海市土地、草地和湿地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
(四)验收
1、验收条件
全面完成土地、草地和湿地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任务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提出验收申请。
2、验收权限
为保证土地、草地和湿地3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质量,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基准地价成果进行验收。
3、验收意见
验收结束后,由专家组出具书面验收结论。对不合格的成果,验收组应提出纠正的具体意见,待成果完成单位重新修正后,再次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服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密封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 ggzy.jz.gov.cn)。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必须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因未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5、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密封递交至开标现场,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u盘)一致性承诺函。
6、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以便现场解密及二次报价,如不携带请供应商自行解决。
7、开标现场须递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采购文件领取确认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8、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凌海市国庆路7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邮箱地址: lnsy0416@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