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实验小学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外国语实验小学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项目编号:2015BHQQ0021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市包河区外国语实验小学的委托,现对一批废旧物资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合肥市包河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二)转让标的:本次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资产明细清单。
合肥市包河区外国语实验小学转让资产明细
资产名称单位数量原购入价值购置时间
前进校园广播系统套18900********
钢琴台115000********
指纹考勤机台1850********
电脑显示器台511000********
vcd视盘机台48,800.00********
录像机台24,400.00********
dvd视盘机台12200********
实验仪器批19,456.00********
台式机台14500********
路由器台11500********
激光打印机台11300********
室内照明灯具盏431340********
木质双人桌椅套8517000.00********
合计 86246
具体资产状况可联系出让人现场查看
二、资产转让底价
本资产转让底价为1300元。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的支付及处置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公告截止前向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金额为壹仟元整。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 79410 1880 0013 1028 00001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合作化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时,企业法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企业法人的竞价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不符合规定的均不可参与该项目竞价。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协议;
2)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3)意向受让方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4)意向受让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6、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资产转让说明
(一)本次处置的废旧设备集中转让,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二)受让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在付完转让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清运完毕,并承担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设备,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及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四)转让方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转让公告》及所附《资产转让合同》(见附件)的全部条款,并自受让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资产转让合同》(见附件)。
六、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为2015年1月22日8:00时起至2015年2月10日17:30时止。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2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参加报名登记。
凡对本公告处置资产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请在公告期报名截止前按如下顺序办理:⑴竞价保证金支付⑵网站注册产权竞价账号同时提交审核⑶至我中心报名登记、⑷规定时间登录中心网站参与竞价。
七、竞价要求及受让方确定方式
1、参与竞价要求
(1)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需按要求办理成为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竞价单位(可登陆www.bhggzy.cn进入“诚信系统”进行注册申报,注意注册类型应勾选“产权竞价”),在指定时间登陆“诚信系统”,并按要求进行网上竞价。
(2)注册帐号成功并登录系统,网上提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于处置公告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竞价,可选定意向参与项目,直接在包河区公交资源交易网参与本次竞价活动,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3)关于注册方法,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专区的产权投标人操作手册内有详细说明。
2、受让人确定方式
(1)本次项目中所有资产公开处置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项目竞价每十分钟为一轮,共设三轮。
(2)竞价开始后,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进入网上竞价系统,按处置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轮次、竞价要求等进行操作,每轮次内可多次报价,竞价人可自行选择在任一轮次进行报价,只要在全过程中报过一次价格,即认为其报价有效(系统规定每次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每轮次报价结束后报价系统内会显示该轮次的最高报价金额,三轮竞价全部结束后系统将显示报价全部过程。
(3)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中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价人的情况时,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依据,最先报出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
系统显示的最终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中标人若以个人操作失误或者其它非正当原因等放弃中标,我中心将视其为恶意竞价,并扣除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4)本次网上竞价定于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10:00时在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第一轮报价:北京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09:40时。
第二轮报价:北京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40-09:50时。
第三轮报价:北京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50-10:00时。
八、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意向受让方须到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竞买意向,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格式附后);
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竞价保证金退还申明;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格式附后);
5、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竞价保证金退还申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业法人等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九、联系方式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工
电 话:****-********
地 址: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3室
合肥市包河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联系人:蒋
电 话:139*****154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22日
附件: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为甲方拥有的:。
第二条 甲方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转让标的物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向乙方所提交的各项证明及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转让标的物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4、按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第三条 乙方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取得;
3、乙方接收标的物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4、在共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取标的物;
5、按规定时间足额付款;
6、在标的物移交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造成设备、设施等损失应按照市场价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7、对标的物现状有完整明确的了解且无任何异议。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到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
第五条 转让标的物交付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经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鉴证,且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到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次日起,甲方将转让标的物按现状现场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乙方现场验收标的物无异议并在物品移交单签字后,则视为标的物交付完毕。自交付之时起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若标的物自身遭受损害及/或因标的物给任何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与本资产转让事宜相关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元整),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超过违约金数额的损失。
2、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甲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外,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全额赔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字(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产权转让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他送有关单位留存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承诺函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为对《合肥市包河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废旧物资处置公告》(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转让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转让公告及竞价文件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转让公告》、《竞价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公告》、《竞价文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确认,我方完全接受《转让公告》及所附《资产转让合同》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自受让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我方将与转让方在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该合同。否则,贵中心有权全额扣除我方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4、我方承诺,我方就“合肥市包河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废旧物资处置公告”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住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 )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竞买、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意向受让方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 )的受让方报名登记、竞买、转让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竞价保证金退还声明
我单位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价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
收款单位(与意向受让方一致):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
(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1、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填写意向方本单位账户。
2、自然人须填写意向方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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