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发改委关于年产5000吨硅酸铝纤维毯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年产5000吨硅酸铝纤维毯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安徽铭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报来《年产5000吨硅酸铝纤维毯项目节能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安徽伟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年产5000吨硅酸铝纤维毯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伟森〔2021〕31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代码:2111-******-04-01-******

三、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高楼镇经济开发区,项目占地9亩,新建生产车间5000平方米,办公设施400平方米及仓库600平方米,购置硅酸铝纤维毯生产线一条,配套环保、消防、给排水、变配电等辅助工程。

四、项目用能情况: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估算约1583.64tce(当量值),3879.34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总量估算约1288.56万kW·h,年消费新鲜水总量估算约0.30万t。

五、项目单位应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标准规范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终端配变电站应按用电负荷合理分布,靠近负荷中心,减少线路损耗;照明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公共场所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和节能空调。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项目单位要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七、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标签: 硅酸铝纤维毯 节能报告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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