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局,柯桥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水人〔2018〕33号)及《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2〕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全市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就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和港澳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可申报水利专业工程师。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以后,实际聘任水利专业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取得二级建造师等水利工程技术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可申报相关专业工程师。)
(二)转评。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工作岗位变动,现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现岗位所对应的相同级别职称。
(三)自评分申报。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评价条件》量化评分标准,自评分达到60分以上,填写《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赋分推荐表》(附件1),需两名水利高级工程师实名推荐,经主管部门、人力社保局同意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基础要求。职称申报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均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中央、省在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委托评审后可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
(二)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水人〔2017〕4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人员须提供2019-2022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中2021-2022年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水利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以免影响申报。
继续教育专业课和公需课可分别登入浙江省水平台(网址:https://sgpt.zjwater.com/#/qrLogin,浙政钉扫码或用户注册)和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rsj.sx.gov.cn/col/col*******/index.html)线上学习。也可通过线下学习(培训、考试)、发表水利类论文、著作等方式取得相关学时。(注:线下学时认定登记,由申报人员所在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竞聘上岗、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
(四)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申报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近4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社保证明要求。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缴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并上传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七)业绩档案库建设要求。用人单位要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督促专业技术人才及时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及时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完善业绩档案库,后几年要评职称的也要先维护业绩档案库。
(八)面试答辩要求。绍兴市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须参加当年度面试答辩,面试成绩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成绩的人员,不得参加资格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时限要求。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和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及方式
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等程序提交市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首页“其他相关业务”栏下载《个人用户操作手册》,按操作程序及《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附件2)进行注册及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单位登录网址与申报人员登录相同,首页“其他相关业务”栏下载《用人单位操作手册》,按操作程序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打开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按省、市统一分配的账号或钉钉扫码登录,在平台首页下载《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按操作程序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等工作。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9月9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市水利局办公室:金颖华;联系电话:0575-********。
报名与材料审核咨询联系人:姚舒婕;联系电话:0575-********;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9号楼;邮箱:sxslj.2008@163.com。
附件:1.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赋分推荐表.docx
2.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docx
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pdf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zip
绍兴市水利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