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伟农家庭农场超过排放标准排放畜禽养殖废水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平和县伟农家庭农场超过排放标准排放畜禽养殖废水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8月5日)

序号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案件名称处罚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救济渠道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本单位应当公开的其他相关信息
1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和县伟农家庭农场超过排放标准排放畜禽养殖废水案2022年5月13日,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平和县伟农家庭农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养殖废水经储液池—沼气池—厌氧反应池—水解酸化池—好氧反应池—生物塘预处理后排入蜜柚园雨水沟,福建省中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样人员在该养殖场污水总排口采样1瓶,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该养殖场养殖废水超过排放标准排放畜禽养殖废水。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对平和县伟农家庭农场超过排放标准排放畜禽养殖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闽漳环罚〔2022〕249号*****年8月5日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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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畜禽养殖 家庭农场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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