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磁河谷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新安县磁河谷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顺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县磁河谷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县磁河谷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

2.2、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2-65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洛阳新安县南李村镇江村,距离南李村镇镇区约4公里,距离新安县约14公里,距离洛阳市约37公里。

2.5、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江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蔬菜种植大棚、鱼菜种养大棚、冷库及展示中心、露天蔬菜种植和配套设施工程(景观工程、公用系统及场区管网、电力设施、标识系统、物联网系统、弱电及照明等)。本次招标主要为新安县磁河谷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以及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冷库制冷、鱼菜共生系统的调试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如下:

1)施工图设计范围: 在初步设计基础上的施工图设计,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各单体建筑、农业设施大棚、构筑物、室外工程等,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动力专业、总图专业、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包括不限于农业设施设计、冷库制冷设计、鱼菜共生养殖系统设计、幕墙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导视系统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支护及挡土墙设计等。

2)采购、施工范围:采购施工范围为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种植大棚、鱼菜种养大棚、冷库及展示中心、露天蔬菜种植和配套设施工程(环湖步道、公用管网、电力设施、标识系统、物联网系统、弱电及照明等)、室外工程、设备及附属用房等,且包含如下专项:农业设施设计、幕墙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导视系统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支护及挡土墙设计等,专项中的物联网系统软件、室内精装修(具体详见精装修示意范围图)、展示中心厨房配套设备及油烟净化设备、温室玻璃展示大棚A内部的全部内容、瓜果蔬菜雕塑、新打水源井为暂估价。

2.7、质量要求:

设计:在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情况下,保证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先进性。

施工、采购的质量要求:本项目整体在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同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8、计划工期:展示中心、冷库单位待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正式移交承包单位起100日历天,其余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9、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当地市县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

2.10、扬尘防治目标:施工现场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1最高投标限价为********.49元(其中设计费:******.00元、施工费********.49元),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

2.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①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能体现规模;②业绩年限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建筑类高级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带社保中心印章的社保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网页截图或查询为准,网页截图查询的提供查询方式)。该项人员可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兼任。

(2)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类高级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带社保中心印章的社保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网页截图或查询为准,网页截图查询的提供查询方式)。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带社保中心印章的社保或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社保网页截图或查询为准,网页截图查询的提供查询方式)。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出具书面承诺书)。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带社保中心印章的社保或加盖投标人电子章的社保网页截图或查询为准,网页截图查询的提供查询方式)。

(5)投标单位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企业电子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带社保中心印章的社保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网页截图或查询为准,网页截图查询的提供查询方式)。

注:(2)、(3)、(4)项要求的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3.5、信誉要求: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gov.cn/SiKuWeb/index.aspx)”登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进行签章,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的查询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查询各自单位相对应的内容。

(3)参与本项目前期初步设计、全过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不得作为本项目联合体成员进行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5日23:59,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 /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顺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北200米港乾大厦261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2年08月18日

标签: 振兴产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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