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管家项目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安全管家项目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中“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的规定,同时为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开福区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实际需要,弥补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和专业技术不足的现状,由中标单位派遣4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两名技术人员(负责防汛、城市内涝、森林防火),协助开福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各类专项工作。结合《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拓宽安全服务领域、内容、方式,加大服务结果应用,提升巡查排查企业隐患问题整治效能,全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服务内容
(一)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组织安全工程师进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一会三卡”(班前会、风险卡、作业卡、应急卡)制度,建立模板并进行落实,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职责,提升从业人员自我安全管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长安发〔2022〕7 号)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开福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组织安全工程师配合区应急局开展工贸(起重机械、涉爆粉尘、铝加工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出具检查报告,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并进行复查验收,形成闭环管理。
(三)安全培训
1.主题培训。围绕202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要求:“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针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批次组织4场安全培训,每场不超过100人,由区应急局负责通知企业,服务机构提供场地、师资、课件、资料等进行培训。
培训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法》《刑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
2)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隐患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安全管理理论、方法及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2.“五进”培训。 结合不同主体,组织安全知识进企业(主要针对一线员工)、进村、进社区、进学校培训。由甲方负责通知和协调场地,服务公司根据不同主体,制定不同培训课件,并组织专业安全宣讲团队进行培训,合计约72场。
1)进企业培训内容(主要针对一线员工),合计约30场,每场不超过100人。
由服务公司组织安全宣讲团队进入企业,针对企业一线员工提前制订培训计划及课件,在企业现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讲解企业共性问题及企业内部个性安全问题。
共性培训内容
(1)电气安全知识
(2)机械伤害常见问题及预防;
(3)火灾防范知识;
(4)现场应急事故处置与演练;
(5)危险作业辨识与作业程序;
(6)外包单位等相关方安全管理;
(7)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个性培训内容
针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有限空间、金属冶炼、粉尘防爆的企业再增加相应培训内容。
2)进村社区培训,合计约32场,每场不超过100人。
组织专业宣讲团队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展安全与应急常识普及,并结合当地社区安全现状开展讲解授课工作。由村社区组织社区人员至社区会议室参与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村自建房安全、乡村公路设施的维护与交通安全,小孩溺水的预防,防火、防漏电、防燃气泄漏火灾爆炸常识,马路市场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加强森林及野外防火意识,农村地质灾害的识别与预防,农村的防汛抗旱统一组织与协调、城市电梯、消防安全,以及出现事故的快速处置与报告等。
3)进学校培训,合计约10场,每场不超过100人。
组织专业宣讲团队进学校开展安全培训,提前选好课题内容,根据内容制订培训计划及课件,同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由学校来组织通知学生以及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自然灾害安全。2)药品卫生安全。3)自我防范意识。4)交通安全。5)消防安全6)危险化学品安全。7)预防应对治安侵害。8)公共安全。9)运动安全。10)了解网络信息安全。11)心理健康。
(四)领导带队检查
为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专业整改意见。协助区应急局对隐患相关责任部门和街道进行办交,各责任单位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切实增强领导带队检查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五)安全生产督查考核
协助区安委办对16个街道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一是通过查阅资料文件和问答形式检查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二是每个街道随机抽查1个社区和2家企业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查阅资料和现场),并提交督查问题清单。
(六)日常安全巡查
根据省市区政策要求,协助区应急局对辖区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检查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形成隐患报告。协助区应急局对隐患相关责任部门和街道进行办交,各责任单位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全年巡查300家次。
(七)防汛技术服务
委派2名技术人员(负责防汛、城市内涝、森林防火)进行驻点服务;协助搞好极端恶劣天气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应急值班值守;协助处理防汛相关材料、文字工作;指导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协助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协助开展防汛相关应急处置和应急业务知识培训;协助开展防汛、森林防火检查督查和隐患整治;协助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
(八)其他技术服务
1、企业约谈。协助区应急局组织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2、应急服务。辖区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需派专家配合进行应急处置,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3、日常技术支持。配合区应急局开展日常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工作,部门日常安全文件编写、年度考核资料编写、通知上传下达等工作。
4、对开福区危化行业和工贸行业进行总体安全分析,出具分析报告(白皮书)。
5、协助区应急局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复查意见。
驻点工程师及技术人员(负责防汛、城市内涝、森林防火)职责
1、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制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检查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等工作、检查企业危险作业审批及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有承包承租方及外委作业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及响应情况,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岗位风险“五公示”,针对企业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为企业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提供指导意见。
2、指导检查对象做好安全隐患的治理,促进企业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检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工作或“三同时”落实情况;
4、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5、检查企业“一会三卡”工作推进情况;
6、对工贸(起重机械、涉爆粉尘、铝加工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园中园、厂中厂”、仓储物流等类型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提出专项治理方案,指导企业健全有限空间辨识台账,确保实现重大隐患清零。
7、协助搞好极端恶劣天气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应急值班值守;协助处理防汛相关材料、文字工作;指导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协助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协助开展防汛相关应急处置和应急业务知识培训;协助开展防汛、森林防火检查督查和隐患整治;协助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服务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提交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场服务单。
2、提交专项整治报告。
3、提交安全培训课件、签到、照片等过程资料。
4、提交领导带队检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报告。
5、提交督查过程街道、社区及抽查企业的问题清单。
6、提交日常安全巡查企业隐患报告。
7、提交驻点人员定期汇报工作材料和年度工作总结。
六、验收标准: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由采购人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将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未落实等纳入项目重点验收标准。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需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中标人承担。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项目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及付款人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乙方提交50家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诊断报告后支付60%,待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40%。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培训、售后服务、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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