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金乡金龙村、万兴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2014年黄金乡金龙村、万兴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 (元) | 备注 |
1 | 屈原管理区2014年黄金乡金龙村、万兴村土地整治项目 | 屈原管理区黄金乡金龙村、万兴村 | *******.71 | 公开招标 |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4、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招标人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并实行电子签到制。
3.5、为防止挂靠、围标串标行为,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5年01月28日17:00前汇至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在电汇单或转账单上须注明“屈原管理区黄金乡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未注明的投标人报名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日内沿来款渠道无息退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2天内将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到账顺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开标会签到顺序及“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 户 名: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分行东茅岭支行
帐 号:4300 1620 0660 5250 2655
3.6、投标保证金有以下形情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账的;
(2)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
(3)以现金或保函、承兑等方式交纳的;
(4)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
(5)银行的进账单与交款单位名称、金额等不相符的。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01月28日8:30-11:30至15:0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到岳阳市五里牌路485号长江修防楼3楼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共计1000元。(售后不退)
4.3、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图纸的获取:报名现场购买;
4.4、投标申请人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参与报名:(1)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且需留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2014年6月至12月保险缴费凭证(网上可查医疗、工伤、养老保险,如保险无法网上查询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联系方式以便核实)(9)投标保证金凭证;(10)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表);(11)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加盖红色公章(需装订成册)到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
注:各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附件1、1-1,附件1-1中标注为*的为必填项目。投标人持报名审查表进行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地点:岳阳市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2、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单位:屈原管理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黄勇军
电 话: 138*****5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倞
电 话:****-*******
传 真:****-*******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报名时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承诺如我单位中标,中标公示期满5天内向屈原管理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缴纳中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期满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法人代表现场签订);如无不可抗力的因素,我单位在签订合同15日内进场施工;
五、承诺如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接受招标人提供的节余预制构件。
六、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由中标备选人依次递补,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作违约处理。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通报批评;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屈原管理区2014年黄金乡金龙村、万兴村土地整治项目
公开招标报名审查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建造师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建造师注册证号 | *项目经理培训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地址 | ||||
检查名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论 | |||
投标人要求 | 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
资质证书(原件) | |||||
是否为“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投标人名单”中单位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应为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项目负责人 | ||||
人员证件 |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 ||||
人员养老保险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2014年6月至12月保险缴费凭证(网上可查医疗、工伤、养老保险,如保险无法网上查询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 ||||
报名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要求 | 介绍信:报名人应是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项目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
检察院查询函 | 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
投标保证金 | 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或进账单 | ||||
结论: | |||||
审查人签字 | |||||
2015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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