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NEW招标公告
【清流县-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NEW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2021]97号及清发改[2022]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清流县龙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省清流县龙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4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苏区红色主题教育展示馆、非物质遗产展示馆、客家民俗馆、红色科技馆、苏区博物馆、游客与市民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硬化、充电桩、停车场、给排水、电气及照明、消防、暖通、绿化景观等设施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中标人应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 的及施工相关项目的工程的施工。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 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④其他:按相关规定 证明本工程合格需完成的检测(监测)工作及负责组织相关论证等会议,相关费用由投 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6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3万元,设计费暂定:327.74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60个日历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提出合同范围内各阶段的详细设计计划,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及地基基础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建设方或全咨方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以便办理基础先行施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省级优质工程标准,其中: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省级优质工程标准。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可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大小排位,不排序,推荐3家投标单位入围定标名单。由招标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确定后,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9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8月24日 18:0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13日 0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13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mggzy.sm.gov.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等保证形式提交。(具体按明建〔2019〕30号执行)。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90 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清流县龙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光明城市广场文体大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098,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8层801,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余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873、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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