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委托第三方开展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荔城区委托第三方开展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荔城区委托第三方开展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荔城区委托第三方开展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PTXC2022-J-0816-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1 | 1-1 | 荔城区委托第三方开展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应具有柴油车尾气检测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接受
6.报名时间: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①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②邮箱方式报名:即供应商先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至我司邮箱(ptxc2009@163.com),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6.3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8月26日9:00,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六楼。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8、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8.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547*****000******。
8.2标书费、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莆田分行;账号—798*****000******。
9、采购信息发布网站(谈判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成交结果等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138*****261
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邮 箱:ptxc2009@163.com
电 话:0594-*******
联系人:小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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