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优质水厂临时迁建工程——浸没式超滤膜整装系统和活性炭罐整装系统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新城优质水厂临时迁建工程——浸没式超滤膜整装系统和活性炭罐整装系统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新城优质水厂临时迁建工程——浸没式超滤膜整装系统和活性炭罐整装系统配套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佛市发改新字[201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新城优质水厂临时迁建工程——浸没式超滤膜整装系统和活性炭罐整装系统配套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新城裕和东路以南、现状水厂围墙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789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02月26日-2015年05月26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新建浸没式超滤膜整装系统和活性炭罐整装系统配套工艺设备安装、因临时迁建而配套的接管系统、临时简易用房等工程。同时根据佛山市轨道办对广佛环线佛山新城段及广佛线二期工程的工作安排,要求本工程必须2015年5月31日前完工,其它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95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工程并网接水需经过供水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接驳证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后须保证通过供水部门的验收,并获得供水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接收证明。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标准(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 ____万元及以上。
[注: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当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5倍限额的规定。]
4.2.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要求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可在“或 ”部分填写资格要求。]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不要求派驻专职安全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15 年 1 月 22 日 15 时 30 分起至 2015 年 1 月 29 日 15 时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注: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21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30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 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上(含)的工程应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工程应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
地址:岭南大道79号岭南明珠体育馆训练馆1-7单元
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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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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