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包括对项目进行勘察工作、工程测量工作,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90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010156*****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鸣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 |
总投资(万元):900.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包括对项目进行勘察工作、工程测量工作,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6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26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MT-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二道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对二道区73个老旧小区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泵站改造、二次供水管网改造、内网及水表改造等。其中新建、改扩建泵站50座,串并23座,铺设二次供水管网57.29公里,改造楼内管道及水表*****户。 2.3招标范围:包括对项目进行勘察工作、工程测量工作,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 2.4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服务期限: 勘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批20个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勘查报告,其余勘查成果根据长春市整体改造时序要求完成; 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73个小区二次供水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相关串并小区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其余设计施工图成果根据长春市整体改造时序要求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由牵头公司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2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锁;(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355。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 //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6.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在开评标系统中获取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且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核验身份,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同时上传授权委托书和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6.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299号 联系人:许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鸣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茗月小区11号楼102号房 联系人:杨帆 电话:133*****789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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