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采购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采购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9日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采购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车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2]045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执勤执法车采购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零叁佰玖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安局执勤执法车采购

详见合同

详见合同

8

详见合同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8月16日履行期限:2022年8月30日

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方式:甲方到乙方的交车地点自运自提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在8月30日之前交付车辆,甲方在收到所有车辆后,按照财务报账程序,及时一次性支付车辆全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8月16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8月16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乙 方: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彭平

委托代理人:唐燕梅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院内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工业园鹤城分园鸭嘴岩物流产业区

开户银行:/

帐 号:/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勤执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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