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乡水东居委会社区综合服务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河东乡水东居委会社区综合服务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投 标 邀 请 书
招标编号:松建招[2015]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东乡水东居委会社区综合服务站装修工程,已由松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2015]核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河东乡水东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松溪县河东乡水东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单位为 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东金凯小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4.3605万元;服务站装修面积2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在松溪县注册登记或县外注册(不超过5家)的独立法人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临时执业)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要求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要求如下: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7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00 分前,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不收报名费;县外注册企业经中心预审合格后,若超过5家进行随机抽取确定5家邀请对象(报名顺序号即为投标人的抽签代表号),报名对象可派员按下述规定时间准时参加抽取现场会,抽取过程接受县发改局监督。
4.2. 抽取县外注册企业时间:2015年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人随机抽取邀请5家县外注册企业,抽取结果在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4.3. 招标文件索取:直接点击“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未下载本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影响投标责任自负。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元整。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农行松溪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30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县建行六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的项目经理,现场核验身份。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东乡水东居委会 地址:松溪县河东桥头
电 话:189*****682 联系人:蔡永良
受委托招标单位: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 心 地 址:松溪县建设银行六楼 (解放街中段)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3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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