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部件(七)招标公告
自动化部件(七)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1月22日
招标编号:1540STC10030/01-04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通过首钢京唐公司资格审核的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备件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备件-自动化部件(七)
01包:电动调节阀阀头、报警器等;
02包:UPS电源、输入模块等;
03包:编码器、网关等;
04包:风扇、数字温度表等;
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几个或全部包号进行投标
交 货 期:请提供最短交货期。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曹妃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设备部库房。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2月5日10:00之前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时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北京)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 300元/包。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 3350 5603 7575
4.所有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应于2015年2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经过良好密封后EMS快递或直送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收件人,否则将无法依据所投标的包号来确定其开标时间):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指挥中心设备部
收件人:徐平、李洋 邮编:063200 电话:****-*******
投标保证金若汇款,汇款底单上须注明用途、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5年2月3日前与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询问须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公司本部)邮编:100080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京唐项目招标组) 邮编:063200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河北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 徐平、李洋收 邮编:063200 电话:****-*******
联 系 人: 范丽、李洋、徐平
电 话: ***-********(公司本部、购买标书),
****-*******(京唐项目办公室)
传 真: ***-********(公司本部、购买标书),
****-*******(京唐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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