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2022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长白县2022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县畜牧业推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通过推进机构职能建设、强化农技队伍素质、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搭建示范载体平台,应用信息化服务手段等措施,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服务保障。
二、年度目标
1、全县不少于20名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2、建设2个集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3、遴选推介地方年度畜牧业主推技术,推广畜牧科技提质增效主推技术,技术主推率超过95%。
4、农技人员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5%,农技人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推广机构服务建设能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推动基层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创新管理方式,稳定乡镇推广机构人员,减少跨专业、跨行业使用,确保农技人员不横向流动。完善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机制,将农技服务与主导产业紧密衔接,促进产业增效。开展农技人员业务、技能及政策提升活动,确保农技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及政策解读能力及时更新提高。
二是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按分级培训原则,按分级组织本县畜牧农技人员培训工作,参加省、市、县各级培训。县级培训农技人员培训连续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课程安排不少于2天。可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技术推广队伍。完善技术推广人员绩效评价机制,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相挂钩。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工作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遴选4名农技骨干上报省局。
三是提升示范平台引领带动作用。遴选发布主推技术,成立技术指导团队,以示范基地为载体,开展技术示范、技术培训、示范主体观摩学习等。加强示范主体培育,每个行政村遴选不少于1个示范带动能力强、配合工作积极性高、乐于服务村民的农民合作组织、家庭牧场、涉牧企业等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作为科技示范主体,并做好科技示范主体培训工作。要把养牛带头人、养牛致富能人纳入科技示范主体培训,培训养牛带头人、养牛致富能人不少于40人。按照标准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四是支持畜牧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支持畜牧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科技服务。支持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社会服务组织。要做好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五是提升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的培训工作,组织农技人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技术服务。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是农业农村部和省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指定专人负责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工作,及时将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情况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动态展示和信息报送。
四、资金使用
(一)畜牧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主要用于全县畜牧业农技人员参加各级培训、继续教育、云平台建设等现代化推广方式所需培训费、交通费及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二)畜牧业科技示范。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购买兽药、饲料、种畜禽(或优质冻精)、液氮、仪器、生产设备等物资以及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培训、交通、差旅等各项费用。
(三)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主要用于基层畜牧业技术人员完成畜牧业技术推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开展进村入户技术服务工作。
(四)制度建设。主要用于相关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绩效考评等所需各项费用。
(五)示范主体及辐射带动户培训。主要用于完成全县示范主体及辐射带动户培训所需聘请专家授课、培训、交通、误餐等各项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组织,压实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围绕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方案上报省局发展处。定期开展任务实施情况调度,掌握任务执行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任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年底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修定《吉林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财农(2022)372号)规定执行。
(三)加强绩效考核。按照设定绩效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完成阶段性工作。制定我县绩效目标考核细则下发到各乡镇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加强媒体宣传。视农技推广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现代媒体,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中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指定专门的信息管理员,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先进典型。一是强化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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