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拆除、锅炉间维修及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锅炉拆除、锅炉间维修及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锅炉拆除、锅炉间维修及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我要打印】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锅炉拆除、锅炉间维修及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 企业名称 |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2-08-19 |
类型 | 招标公告 | 项目实施地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 |
项目核准文号 | (内高速财发﹝2022﹞9号)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开标时间 | 2022-08-29 09:00 |
一 | 项目概况 | |||||||||||||||||||||||||||||||||||||
1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锅炉拆除、锅炉间维修及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 项目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2 | 项目编号 | HFGDGZSG-2022 | 工程建设地点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 ||||||||||||||||||||||||||||||||||
3 | 审核批准文号 | (内高速财发﹝2022﹞9号) | 集中开标地点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4 | 招标公告编号 | E150*****010094*****001 | ||||||||||||||||||||||||||||||||||||
二 | 内容及标段情况(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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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招标公告内容 | |||||||||||||||||||||||||||||||||||||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锅炉拆除、锅炉间维修及管道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条件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锅炉拆除、锅炉间维修及管道改造工程以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各区域分公司和路政治超大队锅炉更新改造工程预算下达的批复》(内高速财发﹝202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施工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呼和浩特东收费所、盛乐收费所、新店子北收费所、和林格尔收费所、金盆收费所供暖设备使用年久老化破损严重,已超过正常使用年限,同时因环保排放严重不达标,已多次被驻地环保部门责令整改。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效改善基层所站供暖条件,将上述所站燃煤锅炉供暖方式更换为空气源泵供暖方式,同步实施锅炉拆除、锅炉间维修及管道改造工程施工。 2.2工期: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日;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9月26日。 2.3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锅炉拆除、锅炉间维修及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2.4工程质量标准、安全目标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遏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2)业绩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 报名方式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次采购采用实行电子在线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采购文件费,将采购文件费支付凭证上传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支付凭证导致报名不成功,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获取采购文件流程 5.2.1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主体免费注册】注册公司账号、【个人免费注册】注册法定代表人账号及个人账号)→最新采购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我要报名】 →编辑报名文件: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检查确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采购文件发出后→供应商登录个人账号在单位空间急办事项中接收并上传标书费支付凭证→待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供应商需要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能体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方式彩色扫描件。 5.2.2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供应商操作手册】 5.2.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采购文件费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在汇入采购文件费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标段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收取购置采购文件款项的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城区支行 账 号:1500 1706 6320 5250 1485 行 号:1051 9107 1081 5.3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首先请用户先注册并完善好公司账号、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的相关基本信息资料并申请验证后,由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办理信息库入库审核及(CA)数字证书或联系平台邮寄至办理地址由工作人员办理后寄回: 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扫描件); 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印章采集页(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数字(CA)认证→印章采集页模板); 办理CA授权委托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 平台使用诚信承诺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诚信承诺书); 注:必需授权委托人本人办理此相关事宜(如遇不符将不予办理) 办理CA详细资料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CA数字认证】 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的具体规定,按照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规定为准! 平台联系电话:156*****230、156*****23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58号内蒙古招标投标协会(商品交易中心对面),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6.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启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供应商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6.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上午9:30 6.4 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9:00-9:3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启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6.5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元;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以采购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响应保证金无效。禁止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响应保证金,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响应保证金,视为无效的响应保证金。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段号。 递交响应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新华广场支行 账 号:471*****6410506 行 号:308*****6059 6.7 供应商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7.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武公路零点五公里处 电 话:132*****221 联 系 人:张岩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 电 话:157*****519 传 真:0471-******* 联 系 人:吴疆 网 站:www.nm-highway.com | ||||||||||||||||||||||||||||||||||||||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招标的规定,拟报名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电子报名投标。 首次电子报名投标的单位,按下述步骤进行电子报名投标 1、登陆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nmgxh.86ztb.com】” 2、单位、法人代表、工作人员注册:【单位免费注册】、【个人免费注册】,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3、数字认证:可到指定地点现场认证、也可在网上电子认证(方法附后); 4、单位给工作人员个人授权:用单位账号密码登录>基本信息>把法人代表的账号放在【法人代表】的位置上;到【工作授权】处,给工作人员授权(建议授“全权中”); 5、报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个人登录】>【去单位】>【投标报名】 >报名; 6、投标:报名通过的单位,在单位空间的【急办事项】处接收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 ||||||||||||||||||||||||||||||||||||||
四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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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文件: | ||||||||||||||||||||||||||||||||||||||
电子报名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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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名应提交(上传)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书、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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