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10000t/d)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10000t/d)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招标公告

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10000t/d)建设项目项目现正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项目所在地环保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布。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10000t/d)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污水厂占地面积8865m2,选址位于鹤山市址山镇昆中礼贤村矮岗山,服务范围为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大营工业区其他生产废水和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规划总处理规模10000m3/d,首期规模5000 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江门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1号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piececai@139.com

联系地址:江门鹤山市沙坪中东西牌坊如意商务大厦四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程序

环评机构接受评价工作委托→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概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简本、进行问卷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环境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项目的了解、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选址路线的合理性、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评机构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广东省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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