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箱招标公告
音箱招标公告
山东省文化厅办公室山东省文化惠民文化广场音箱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文化厅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59号 联系方式:****-********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伯乐路190号 联系方式: ****-********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文化惠民文化广场音箱 项目编号:SDGP2014-518-1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山东省文化惠民文化广场音箱 分包情况: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 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1日 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www.sd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起止日期: 2015年2月13日 9:00 - 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 2015年2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九、本项目联系人:黄启瑞、刘晓英 联系电话: ****-******** 十、其他:
A1包、山东省文化惠民文化广场音箱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无 二、技术要求:
三、 培训要求: 所报产品安装使用操作培训(含以下两个内容)。 1、 应结合所提供的产品着重学习基本原理、控制功能及操作方式,使音响操作人员能熟悉系统的布置和性能,能正确使用设备。 2、 通过培训应使操作人员掌握一般故障的原因分析与判断、易损件的更换、日常保养与维护等技术,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紧急处置等。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必须包含额定输出功率)市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报产品原厂质保承诺函原件。 4、设备供货验收前,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所供设备的部分性能指标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原供货产品暂不退回,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全部重新供货并检测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退回原供货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五、演示: 投标人须提供所报产品(一套)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演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现金、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 大额联行号:********1046 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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