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瓦招标公告

屋面瓦招标公告

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用量应根据具体料单供应按实结算。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屋面瓦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必须为投标产品品牌的商标持有人,提供所投品牌商标注册证;

8、凡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或者属于强制性认证制度、特殊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和核准制度的货物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9、提供由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屋面瓦(直角波形瓦)的合格检测报告;

10、至少提供一份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品牌的屋面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若合同原件备查时,没有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仅接受单一法人为主体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02室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银行账号:****************1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市小营前支行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4年12月2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澄清,以及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

四、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15年1月6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或转帐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小组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评标小组将根据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的依据。

五、招标人提供样品,投标人开标前可自行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查看样品,未到现场查看样品的投标人视为认可或无疑问。

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139*****103

看样地点:常州工学院北部新城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六、投标人送样要求

送样品种及数量:提供清单中所有货品各一样,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外观、色泽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颜色基本接近,规格尺寸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相比不允许超过±5%;如经评审小组认定颜色差异明显或规格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直角波形瓦样品上必须具有烧制好的与投标品牌一致的品牌logo(无品牌logo的样品为废标,配件上可无品牌logo)。

3、样品评审采用暗标的形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将样品上所有logo都遮盖住。

4、要求投标人在样品背面制作标签(大小为10×20cm),在标签上注明投标人信息、投标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然后将该标签牢固粘贴于样品的背面中心位置;最后用厚白纸及双面胶将样品的背面(含背面标签)及侧标等产品信息完全密封,确保密封后无法从投标样品获知投标产品品牌、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未能提供样品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物样品递交时不得具有任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该投标人名称的标志,否则该实物样品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样品递交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8:40至9: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由招标人封存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七、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8:4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楼)

十、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03室

邮政编码:213017

电 话:****-******** ******** ********(财务部)

传 真:****-******** ********(财务部)

网 址:www.czztb.com

邮 箱:czztb@czztb.com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编号:SG*******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受常州工学院的委托,对CHANG该单位屋面瓦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规格

数 量

(块)

质量等级

备注

直角波形瓦

400×300mm

事实上58万

优等品

每平米约11块,屋面瓦颜色详见样品

人字脊瓦

230×180mm

5000

优等品

每米5片

人字避雷脊瓦

230×180mm

2500

优等品

每米5片

檐口瓦

230×180mm

5000

优等品

每米5片

三通

与脊瓦匹配

200

优等品


封头

230×180mm

100

优等品


水沟瓦

250×300mm

1000

优等品



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用量应根据具体料单供应按实结算。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屋面瓦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必须为投标产品品牌的商标持有人,提供所投品牌商标注册证;

8、凡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或者属于强制性认证制度、特殊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和核准制度的货物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9、提供由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屋面瓦(直角波形瓦)的合格检测报告;

10、至少提供一份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品牌的屋面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若合同原件备查时,没有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仅接受单一法人为主体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02室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银行账号:****************1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市小营前支行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4年12月2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澄清,以及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

四、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15年1月6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或转帐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小组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评标小组将根据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的依据。

五、招标人提供样品,投标人开标前可自行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查看样品,未到现场查看样品的投标人视为认可或无疑问。

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139*****103

看样地点:常州工学院北部新城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六、投标人送样要求

送样品种及数量:提供清单中所有货品各一样,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外观、色泽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颜色基本接近,规格尺寸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相比不允许超过±5%;如经评审小组认定颜色差异明显或规格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直角波形瓦样品上必须具有烧制好的与投标品牌一致的品牌logo(无品牌logo的样品为废标,配件上可无品牌logo)。

3、样品评审采用暗标的形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将样品上所有logo都遮盖住。

4、要求投标人在样品背面制作标签(大小为10×20cm),在标签上注明投标人信息、投标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然后将该标签牢固粘贴于样品的背面中心位置;最后用厚白纸及双面胶将样品的背面(含背面标签)及侧标等产品信息完全密封,确保密封后无法从投标样品获知投标产品品牌、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未能提供样品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物样品递交时不得具有任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该投标人名称的标志,否则该实物样品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样品递交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8:40至9: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由招标人封存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七、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8:4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楼)

十、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常州市产权交易市场B座1303室

邮政编码:213017

电 话:****-******** ******** ********(财务部)

传 真:****-******** ********(财务部)

网 址:www.czztb.com

邮 箱:czztb@cz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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