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认真办理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转办第二十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示
高安市认真办理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转办第二十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示
5月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了第二十批信访件。现将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在县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投诉人反映高安市华林山镇党委书记张某,以权谋私,从2021年11月开始盗采华林山镇上游水库里的河沙几万吨,破坏水资源。 | 高安市 | 生态破坏 | 2022年5月6日下午高安市水利局执法人员、高安市上游水库工程管理局和华林山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1、调查人员到华林山镇与上游水库交界地段茶溪玛瑙、丰源村、朱家新桥、南宅村、楼洪城村、艮山革新村经进行现场查看,水库周边大部分是被水淹没的农田,周边没有发现采砂痕迹。 2、上游水库工程管理局的网格环保监督员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对上游水库进行日常巡查并记录,根据日常巡查记录情况,未发现上游水库有违规采砂行为。高安市自2018年全面禁采以来,对河道水库采砂设备脱离上岸并进行了切割,所有吊机拆除或断电。经调阅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监测站上游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数据显示2021年11月至今上游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综上所述,投诉人举报内容不属实。 | 否 | 1、高安市华林山镇将加强河道采砂禁采日常管理,加大巡查频次,并与上游水库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2、高安市上游水库管理局将加强上游水库的巡查力度,确保水库水环境安全; 3、高安市水利局将加强监管巡查,确保河道水库禁止采砂。 | 无 | ||
2 | 投诉人反映位于高安市瑞阳新区品正春天小区附近的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每到半夜排放有害的刺鼻硫化物气味的气体。 | 高安市 | 大气污染 | 2022年5月6日上午,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高安市高新技术产业管委会工作人员等人一同赶至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1、检查时,该企业一期、二期生产线均在生产,三期生产线刚建成未投产。 2、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等离子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约15米排气筒排放;萃取、干燥、精馏装置回收等工序及废水处理设施脱气塔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输送,再经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约15米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均在正常运行,现场未闻到有刺鼻硫化物异味。 3、2022年5月7日凌晨0点10分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西莱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进行了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上风口北面(硫化氢:0.001mg/m3、氨:0.045mg/m3),厂界下风口西南面(硫化氢:0.022mg/m3、氨:0.440mg/m3),厂界下风口南面(硫化氢:0.002mg/m3、氨:0.277mg/m3),厂界下风口东南面(硫化氢:0.003mg/m3、氨:0.094mg/m3);监测结果均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标准范围内。 综上所述,投诉人举报“位于高安市瑞阳新区品正春天小区附近的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每到半夜排放有害的刺鼻硫化物气味的气体。”的情况不属实。 | 否 | 高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该企业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保持正常运行,保障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不受影响。 | 无 |
注:*代表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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