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贫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防贫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防贫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78,000.00
最高限价(元):1,178,000
采购需求:
一、 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与保障对象 1、甲方为投保人,保障对象为被保险人,乙方为保险人。由甲方统一向乙方进行投保。
2、保障对象为所有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保障对象核查的必要的个人资料(电子档案)并保证真实性。个人资料包括:保障对象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乙方对保障对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 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
1、本保险的保险期限 为2022年至2024年,保险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并可根据上一年度运行情况调整部分内容。此期限内被保险人因灾、因学等发生的费用为防贫补充保险的监控赔付范围。
2、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以甲方的预算金额为准;每户年度救助金额不超过20万。
三、 保险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灯塔市投入扶贫资金 117.8万元作为防贫保险金,按每人每年200 元保费标准,为 5890人购买防贫保险。
2、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在10日内将保险费一次性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四、 保障责任 1、 防贫救助范围
对符合下列情况的,经核实后由乙方按照协议约定进行防贫救助赔付。
(一)保险责任
因灾致贫保障:自用生产资料财产保险条款
因学致贫保障:非义务教育费用: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收入损失补偿:因遭受病、灾、学等原因导致家庭实际收入减少至低于扶助标准的,保险人提供收入损失补偿金。
五、 保险方案 1.因灾致贫方案: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的生产资料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损坏或灭失,被保险人因此无法进行正常生产或劳动经营并达到保单载明的当地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依据保单载明的赔付比例,在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内给付保险金。保险人按每亩温室大棚棚体5000元给予赔付,每亩冷棚棚体2000元给予赔付。
2.因学防贫救助如下:
标准为:贫困人口家庭中有被高中(或同等学历中专、职专)或高等院校(含大专)录取入学时,由承保公司给予救助。录取入学一次性赔付防贫保险金3000元/人。
3.收入补偿保障:贫困户和边缘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260元的,依照贫困人口退出验收评估表核算的收入,如有异议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定,并出具相关证明,由乙方进行差额补偿。
六、 增值保障方案
(一)脱贫防贫相关服务
01.帮销扶贫
02.线上帮销--“彩虹计划”
03.就业扶贫
04.捐赠扶贫
05.物资扶贫
06.驻点扶贫
七、 责任免除 1、 不符合防贫对象标准的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2、 非防贫范围内事项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3、 因下列原因之一,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1).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2).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4、 下列费用,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1)、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及被保险人的误工补贴费;
5、 以欺诈、仿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防贫保险金的。
6、 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合同履行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保险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并可根据上一年度运行情况调整部分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疫情防控期间,备份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至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线观看开标直播通过腾讯会议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邮寄至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因疫情防控需要,如有到场的供应商等相关人员携带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灯塔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烟台街道中兴路4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水塔委(西顺城路14号)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