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翰文府施工招标(招标公告)NEW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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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_______________: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翰文府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1〕C******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新塘街道塘市社区、南塘社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3㎡,其中:1#楼建筑面积5094.78㎡,2#楼建筑面积*****.23㎡,3#楼建筑面积*****.67㎡,5#楼建筑面积*****.79㎡,6#楼建筑面积*****.3㎡,7#楼建筑面积*****.04㎡,8#楼建筑面积*****.3㎡,9#楼建筑面积5804.44㎡,10#楼建筑面积553.48㎡,地下室建筑面积*****.9㎡,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57㎡,5#楼、8#楼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3㎡,其中:1#楼建筑面积5094.78㎡,2#楼建筑面积*****.23㎡,3#楼建筑面积*****.67㎡,5#楼建筑面积*****.79㎡,6#楼建筑面积*****.3㎡,7#楼建筑面积*****.04㎡,8#楼建筑面积*****.3㎡,9#楼建筑面积5804.44㎡,10#楼建筑面积553.48㎡,地下室建筑面积*****.9㎡,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57㎡,5#楼、8#楼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土石方及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包括地下室、上部主体)、人防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约******.93㎡,建筑最大高度为39.8米,最大单跨跨度为8.6米,基坑最大深度为10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57㎡;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约******.93㎡,建筑最大高度为39.8米,最大单跨跨度为8.6米,基坑最大深度为10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57㎡;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57㎡;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17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17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10#楼(售楼部):自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完工验收(包括10#楼室外工程,具体按清单内容执行);②XD-21轴~XD-42轴交D-K轴~D-Y轴交D-27轴~D-51轴范围的地下室顶板结构自开工之日起100天内完成;③剩余地下室顶板结构自开工之日起150天内完成;④开工之日起190天内完成6#、7#、8#楼主体封顶;⑤自开工之日起300天内完成1#、2#、3#、5#、9#楼及商业部分主体结构封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且创优目标要求项目范围内所有单体均达到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群体建筑工程业绩参与投标的,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其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但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的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24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80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20〕168号)规定执行);②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规定执行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以及泉建筑〔2022〕24号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一期一号楼12层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5-********
传真:/
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5-*******4/17720799685
传真:/
联系人: 王情华/林凡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楼
联系电话:0595-85684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
联系电话:0595-85623151、0595-85622780
标签: 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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