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和街(黄河路—北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绥化市民和街(黄河路—红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绥化市人和街(黄河路—北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绥化市民和街(黄河路—红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1201G22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人和街(黄河路—北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绥化市民和街(黄河路—红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绥发改【2022】80号、【2022】81号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人和街(黄河路—北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绥化市民和街(黄河路—红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绥化市人和街(黄河路—北林路)、绥化市民和街(黄河路—红旗路)。2.3建设规模:(1)、绥化市人和街(黄河路—北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本项目对绥化市人和街(黄河路一北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该路长2575米。1、黄河路一中直路段长900米,道路宽12米。对该段道路增设雨水管线,改造原有合流管线为污水管线,并对断面进行重新改造,道路两侧重新改造为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停车带、人行道等,同时新建通讯管道。2、中直路一长江路段长955米,道路宽21米,该路段增设雨水管线,修复后进行铣刨罩面,道路两侧人行道处新建通讯管道,实施管线入地。3、长江路一北林路段长720米,道路宽14米,拟将原有道路拆除重建,增设雨水管线,改造原有合流管线为污水管线,并对断面进行重新改造,道路两侧重新改造为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停车带、人行道等,同时新建通讯管道。
(2)、绥化市民和街(黄河路—红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本项目对民和街(黄河路一红旗路)道路进行改造,该路长2185米,道路宽12米,根据现有空间条件,在道路两侧布置人行道、停车带及绿化带。增建雨水管线2185米(DN800),通讯管道1860米(6 孔)、电力管廊1845米、路灯64套,改建污水管线1845米(DN600)。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绥化市人和街(黄河路—北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绥化市民和街(黄河路—红旗路)道路及管线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注: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全过程咨询工程导责完成全过程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项目管理费:******.00元,监理费:******.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项目管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或退休证明。
3.2.2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或退休证明。
3.2.3监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或退休证明。
3.3现场监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应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 号)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有关规定。本项目要求配备6人:总监1人、市政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5信誉要求:
3.5.1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近3年(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2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①以监理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需满足3.1资质条件要求。
③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22日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
7.开标时间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方式:本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455-*******
招标人: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太平东路18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70*****334
电子邮箱:gxzbfgs@163.com*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全过程咨询 更新改造 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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