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服务勘察设计CS-2(HBSJ-202208GL-071001002)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服务勘察设计CS-2(HBSJ-202208GL-071001002)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初步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处于待批阶段。招标人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项目保障服务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4 号)的文件精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境内
建设规模: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为改扩建项目,起于黄冈市黄梅县鄂皖省界的界子墩,止于黄石长江公路大桥北岸桥头沪渝高速公路与大广高速公路交叉的散花枢纽互通,经过黄梅、武穴、蕲春、浠水等4个县市,规划里程约111公里。现有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按平原微丘区汽车专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其中,鄂皖省界界子墩至黄梅枢纽互通段路基宽26.5米;黄梅枢纽互通至终点段路基宽24.5米。拟按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m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其 他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里程约为53公里(武穴枢纽互通至终点)。初步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智慧高速(工作内容及规模以可研内容为准)、其他工程等)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设计人应与发包人、施工图设计单位等及时做好相关资料交接。
标段划分:3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30。其中:CS-2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服务期约12个月,直至初步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以上设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同时取得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最多只能被授予其中的1个标段,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投标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2)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的,必须在每个标段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其他材料”中按要求填写优先中标标段顺序。注意:①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的,必须在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中填写优先中标顺序。②投标人在每个标段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优先中标顺序应当相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
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20日至2022年08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虞先生 | 联系人: | 武天仪、胡火轮、王蓓、李海燕 |
电话: | 027-******** | 电话: | 02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2年08月1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CS-2 | 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CS-2 | 近5年内完成过1条里程20km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机电)。 |
注:1、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7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2、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3、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者交工验收证书、或者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如近年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或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咨询的,仅计算一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CS-1/CS-2/CSDK-1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CS-2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SJ.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CS-2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20km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技术负责人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20km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近5年作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负责过1条20km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工作。 |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作为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担任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 |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作为路线交叉分项设计负责人担任过1条20km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 |
概算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作为概算分项负责人担任过1条20km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
注: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各分项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设计咨询工作(双院制咨询或审查)业绩及上述分项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同时出具: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者交工验收证书、或者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2年5月-2022年7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
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2年5月-2022年7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6、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或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咨询的,仅计算一次。
7、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
8、以上人员均不允许兼任。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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