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环境信息平台增容扩项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环境信息平台增容扩项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1项目背景

1.1项目名称: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环境信息平台增容扩项项目

1.2采购预算:******.00元

1.3 本项目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21〕165号)要求结合“湖南省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的数据质量上报要求,以园区自身整体数据质量提升为目的,拟通过建立以园区为单位的“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基础平台”,对接“湖南省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搭建园区“一企一档”基础库,实现园区企业基本信息数据、监测数据、超标报警数据整合汇聚,形成园区监控管理“一套数”。同时为加强园区数据质量,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统一的园区监测体系、数据交换体系、管理体系,整体提升园区数据上报质量。

2技术要求2.1业务软件

2.1.1园区信息管理中心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21〕165号)要求,建设和维护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对园区入驻企业的各类环境数据进行分类、多维度展示,使管理者能一目了然的了解企业的环境管理状况,从而更好地辅助管理决策。园区信息管理中心需与“湖南省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将园区及入园企业相关信息通过数据录入方式直接在平台录入,实现园区及相关企业信息“一套数”,方便园区进一步精细化管理管控,实现精准企业画像的监管要求,需实现园区基本信息管理及企业基本信息管理。

实现园区基本信息的动态管理,包括园区所属行政区划、行政区类别(国家级、省级)、地理位置(明确标注园区四至范围,附有完整准确的园区空间分布图以及园区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生态空间、产业控制带等管控要求)、占地面积、环境基础设施概况、园区环境管理空间信息(通过地理信息系统显示企业位置、雨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环境风险点、公共管廊、周边环境敏感度分布)入驻企业家数及产业类型、园区当日周边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质量及水环境质量的实时在线监测数据)、近一周企业排污总量、用电总量、园区环境与能耗动态信息等数据。

实现园区入驻企业基本信息的动态管理,包括:入驻企业基本环境信息(地址、行业类别、投产日期、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信息、企业联系人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工艺流程、产排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信息、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情况、危废产生与处置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信息等)。入驻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废水、废气、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噪声、能耗、碳排放、水耗等信息,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更新,或通过人工监测、核算、填报等方式定期更新,企业超标排放实现自动报警)。以上数据采用手工或者数据对接方式完成数据管理与配置。

2.1.2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数据采集)

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设系统包括:

1)企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与“湖南省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园区与省重点污染源废水监测数据同步,重点企业废水在线数据通过园区内已建网络直传或者回流省厅数据到系统进行监控。通过对企业废水排口的在线监测数据采集、展现、汇总、统计,实现企业生产废水的全过程动态监控以及在线监测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做到及时报警、及时防控和及时处置。

功能点:在线数据监控、报警管理、数据查询、报表统计。

2)企业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湖南省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园区与省重点污染源废气监测数据同步,重点企业废气在线数据通过园区内已建网络直传到系统进行监控。通过对企业废气排口的在线监测数据采集、展现、汇总、统计,实现企业生产废气的全过程动态监控以及在线监测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做到及时报警、及时督办、及时防控和及时处置。

功能点:在线数据监控、报警管理、数据查询、报表统计。

3)企业VOCs气体在线监控按照国家及湖南省VOCs排放管控要求,实现对园区VOCs排放区域整体监控,实现对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园区大气污染等综合管理,为园区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和科学的辅助管理决策。

功能点:在线数据监控、报警管理、数据查询、报表统计。

4)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单独针对省厅园区管理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模块,通过接入各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实现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的展现、汇总、统计、分析,完成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整体排放废水状况的全过程动态管控,提升在线监控数据质量。

功能点:在线数据监控、报警管理、数据查询、报表统计。

5)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模块,通过接入园区各重点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数据,实现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的展现、汇总、统计、分析,完成对园区重点排污单位是否按计划执行自行监测以及自行监测报告执行情况的监控管理,同时可根据园区管理要求生成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等报表。

功能点:监测数据录入、监测数据同步、自行监测数据公开情况管理、自行监测数据查看、统计分析。

6)企业用电监控:通过接入各园区入驻企业的“智慧电力”数据,实现对各园区内入驻企业用电监控数据的展现、汇总、统计、分析,通过展示污染源企业产污设施及治污设施的用电监控数据,不仅可与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作比对,筛选处于排放状态但未开启治理设施的违规排放企业;同时还可监控停、限产企业的用电监控数据,用于重污染应急天气下的企业监管工作,从而完成对各园区及园区入驻企业整体用电情况的全过程动态管控,同时可根据园区管理要求生成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等报表。

功能点:实时数据查看、历史监控数据查看、数据异常报警、统计分析。

7)企业视频监控:建设企业站房、排口等关键位置的视频监控模块,依托园区已建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在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实时展示已有企业的视频监控情况。

功能点:视频回看、视频报警、报警统计、视频叠加。

8)园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提供对园区风险源、环境风险受体、应急保障及事件处理等数据的管理,掌握园区存在的风险源情况,园区可能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区情况,出现环境风险事件时园区配备的应急专家、物资、设备等的保障情况以及园区制定的应急预案及备案情况等。系统分别对园区的环境风险源信息、环境风险受体信息、应急保障信息等进行展示,提供对园区环境风险应急信息的查看、查询该功能。

功能点:环境风险源信息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设施建设信息管理。

9)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建设园区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模块,通过接入园区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国站、省站及空气微站站点的在线监测数据,展示园区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对于空气质量状况较差的工业园区,提醒管理人员对该园区进行重点管理,同时系统能够对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及图表展示,生成统计报告。

功能点: 监测点信息管理、实时数据查看、报警管理、统计分析与报表管理表管理。

10)系统安全:

支持详细的访问控制策略日志,每条匹配策略的会话均可记录其建立会话和拆除会话的日志;内置动态黑名单功能,支持静态和动态黑名单命中统计和监控;支持黑名单添加事件和生效时间展示;

2.1.3园区综合展示中心

园区情况监管一张图: 基于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大屏展示,基于GIS地图可视化展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概况及运营动态信息、入驻企业基本环境信息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园区环境与能耗动态信息、园区环境管理空间信息、入园企业所属类型及数量、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质量级别及各类型数量占比、各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智慧电力”用电状况、污染源企业(当前已有视频监控的)视频监控情况及园区的督办情况等。

2.1.4园区监督管理中心

1)重点监控企业超标报警数据管理: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信息发送至该重点监控企业所属的园区管委会、园区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及监控企业。园区管委会和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需在收到信息后,及时督促该重点监控企业反馈在线监控数据异常情况。

功能点:统计分析、超标报警。

2.1.5平台基础支撑(数据交换)

1)应用支撑平台

整体要求:应用支撑平台实现用户管理和权限管理、入口管理的统一,将现有生态环境业务用户在一个平台内进行统一完善和扩充,实现对各业务系统组织架构中的用户建立身份凭证识别和确认机制,能够在各业务系统组织机构进行实时同步更新,并通过应用支撑平台对各业务系统中的用户进行统一权限认证、实现不同异构业务操作权限与系统权限进行有效的管理,无需产生多个业务系统多套认证方式;实现环境公共代码的管理,能够按照环境公共代码管理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各项环境公共代码进行统一管理和多版本对照,为各个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环境公共代码查询、转换等服务。

(1)通用服务组件要求:需提供报表设计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统一认证管理、权限管理等基础业务的底层支撑能力。

(2)业务组件要求:为应用系统提供基础数据库、标准规范、信息发布、第三方接入服务等业务服务和支撑。需提供通讯服务器、信息发布、统一用户、公共代码管理、第三方接入服务功能。

(3)环保应用桌面要求:采用桌面方式业务系统提供前端表现方式,同时提供多终端访问、单点登录等前端功能。

2) 数据交换平台

数据交换需与“湖南省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实现基本信息数据、监测数据、电力数据等的数据交换与同步。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基础平台将园区基本信息、园区企业基本信息、园区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信息、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园区企业用电监测数据以及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交换至“湖南省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

3) 性能要求

所提供产品应能够良好的支撑系统平台使用,需符合如下性能要求。

①信息浏览类页面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②信息查询类页面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8秒;

③其他设计较多数据交互或交大计算量等页面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

4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所开发的环境信息平台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21〕165号)要求,并确保与省生态环境厅平台联网;

(2)投标人须承诺最终交付软件通过第三方机构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软件功能测评评估。

2.1.6平台APP支撑

和pc保持统一的登录体系,方便管理者随时随的查询园区入驻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查询整个园区统计分析图表数据,可随时查看监控告警超标告警信息以及处置提醒。

2.1.7数据交换上传

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与省厅上传数据,注:(获得甲方数据后)。

二、相关标准

质量保证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二年,自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所有更新、升级、维护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维保期内数据采集、数据质检、数据整理超出预估量的,由中标人免费完成,不再另支付费用。

三、技术规格:1技术参数

1)摄像机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摄像机

1、传感器类型:1/3英寸CMOS;

2、像素:400万;大分辨率:2688×1520;

3、最低照度:0.002Lux(彩色模式);0.0002Lux(黑白模式);0Lux(补光灯开启);

4、最大补光距离:30m(红外);

5、镜头类型:定焦;镜头焦距:2.8mm;

6、通用行为分析:物品遗留;物品搬移;

7、周界防范: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快速移动(三项均支持人车分类及精准检测);徘徊检测;人员聚集;停车检测;

8、智能编码:H.264:支持;H.265:支持;宽动态:120dB;

9、支持透雾功能、内置MIC、内置扬声器;

10、支持报警事件:无SD卡;SD卡空间不足;SD卡出错;SD卡寿命不足;网络断开;IP冲突;非法访问;动态检测;视频遮挡;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快速移动;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徘徊检测;人员聚集;停车检测;智能动检;场景变更;音频异常侦测;电压检测;外部报警;安全异常;电瓶车入梯;灯光报警;声音报警(内置3种语音可选,支持用户自定义语音导入);

11、接入标准:ONVIF(Profile S/Profile G/Profile T);CGI;GB/T*****(双国标);GB/*****A;

12、最大Micro SD卡≥256GB;

13、支持防护等级:IP67;IK10

3

2)硬盘录像机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硬盘录像机

支持H.265+/H.265双流视频压缩

支持HDCVI/AHD/TVI/CVBS/IP视频输入

支持最多12路IP摄像机输入,每个通道最高6MP

支持最多64 Mbps传入带宽

支持最多2通道视频流(模拟通道)周界保护

支持最多8通道视频流(模拟通道)SMD Plus

支持最多1路视频流(模拟通道)人脸识别

支持IOT和POS功能

硬盘接口:2个SATA,单盘最大16T。硬盘的最大容量随环境温度而变化。

视频输出:1路VGA,1路HDMI(HDMI和VGA视频同时输出)输出分辨率支持1920×1080/1280×1024/1280×720,默认1280×1024,(2T STAT)

1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与省厅上传数据,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行支付)

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整体完成,通过测评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为在质保期年限满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再无息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软件功能测评费用、入网及光纤铺设费用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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