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航务管理局2022年水上交通安全普法及反恐、消防、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防污染培训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航务管理局2022年水上交通安全普法及反恐、消防、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防污染培训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性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2020年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昆明市航务管理局2022年水上交通安全普法及反恐、消防、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防污染培训工作,市航务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现编制服务购买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基本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公共交通运输,三级目录为交通运输人才培训服务,目录代码为A1601。
二、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为5万元,从昆明市航务管理2022年部门预算“地方海事经费——水上交通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安全与普法培训”中列支。
三、工作内容
(一)在梳理昆明市水运企业、港口营运企业、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企业等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编制水上交通安全普法及反恐、消防、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防污染培训实施方案和演练脚本,明确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在演练中担任的角色、授课老师及具体内容。
(二)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技能及普法培训,根据参培人员工作实际进行演练角色分配、熟悉演练脚本、实施桌面推演,在确保充分准备和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实操演练。
四、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
(二)承接单位完成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演练等工作。
(三)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间内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全程参与培训与演练相关工作。
五、目标要求
安全顺利完成昆明市航务管理局水上交通安全普法及反恐、消防、应急救援、防灾减灾、 防污染培训工作。
六、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耽误时间不计算在总体时间内)。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航务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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