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062***** | 项目名称 |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062*****-BK-003; | 标段名称 |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9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电力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已经 洪行审投备[2022]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九牛路北侧、创新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 线路工程:从现有220kV淮宝变出线110kV宝越线T接,新建110kV架空线路双回设计单回架线、敷设110kV电缆至新建变电站地块。新建110kV杆塔、基础、电缆直线井、转角井、电缆沟、光缆等。 接入工程:新建28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10kV电缆至台华本期厂区内各二级配电装置以及相关土建等。 变电工程:新建110kV AIS单进线单主变10kV单母线四分段环形母线,主变1*63MVA有载调压110/10kV、10kV出线64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10kV保安电源出线6回、带谐波治理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MSVC、接地故障管理系统以及相关二次、通讯、上级站相关改造等。 土建工程:本期110kV变电土建及设备基础、进所道路等;220kV全部变电土建(含设备基础、房屋建筑土建及装修、变电站公用消防及智能化配套设施)。 迁改工程:现有220kV淮宝变出线110kV宝越线出线迁改、110kV宝新线出线迁改以及现有10kV海珠线、悦丰线创新路台华段迁改。 2.1.3建设内容:建设110kV变电站一所(含2023年220kV变土建相关事宜),建设配套110kV宝越线T接线线路一条,配套T接110kV宝越线1~4#线路改造一段,配套110kV宝新线出线改造一段,配套建设本期28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接入出线至二级配电装置,配套创新路台华段10kV线路杆线入地一段。 2.1.4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 (2)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2.2招标范围: 完成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组织图纸论证审查(含多轮)、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和甲方认可;施工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建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交钥匙工程;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投标人同时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 (1)投标人自 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10kv及以上的变电(或变电技改)工程施工业绩和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自 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0kv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10kv及以上的变电(或变电技改)工程施工业绩或线路工程的单项合同施工业绩。 3.3.3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 投标人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投标人近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施工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施工单位,一家为设计单位),具体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1)投标人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国网淮安供电公司“2021-2022年度年10(20)kV业扩接入工程”预审结果公示名单中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且具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施工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0kv变电和线路工程);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须为国网淮安供电公司“2021-2022年度年10(20)kV业扩接入工程”预审结果公示名单中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其中施工单位具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施工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0kv变电和线路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2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1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178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招标需要进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2022年 月 日10时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到达开标地点办理签到手续。总承包项目经理请带好口罩,实行实名制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其居民身份证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51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洪泽区洞庭湖路10号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水岸花城北门东50米 联 系 人:朱先生联 系 人:刘辉 电 话:0517-********电 话:133*****345 2022年8月19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已经 洪行审投备[2022]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九牛路北侧、创新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 线路工程:从现有220kV淮宝变出线110kV宝越线T接,新建110kV架空线路双回设计单回架线、敷设110kV电缆至新建变电站地块。新建110kV杆塔、基础、电缆直线井、转角井、电缆沟、光缆等。 接入工程:新建28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10kV电缆至台华本期厂区内各二级配电装置以及相关土建等。 变电工程:新建110kV AIS单进线单主变10kV单母线四分段环形母线,主变1*63MVA有载调压110/10kV、10kV出线64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10kV保安电源出线6回、带谐波治理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MSVC、接地故障管理系统以及相关二次、通讯、上级站相关改造等。 土建工程:本期110kV变电土建及设备基础、进所道路等;220kV全部变电土建(含设备基础、房屋建筑土建及装修、变电站公用消防及智能化配套设施)。 迁改工程:现有220kV淮宝变出线110kV宝越线出线迁改、110kV宝新线出线迁改以及现有10kV海珠线、悦丰线创新路台华段迁改。 2.1.3建设内容:建设110kV变电站一所(含2023年220kV变土建相关事宜),建设配套110kV宝越线T接线线路一条,配套T接110kV宝越线1~4#线路改造一段,配套110kV宝新线出线改造一段,配套建设本期28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接入出线至二级配电装置,配套创新路台华段10kV线路杆线入地一段。 2.1.4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 (2)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2.2招标范围: 完成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组织图纸论证审查(含多轮)、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和甲方认可;施工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建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交钥匙工程;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投标人同时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 (1)投标人自 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10kv及以上的变电(或变电技改)工程施工业绩和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自 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0kv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10kv及以上的变电(或变电技改)工程施工业绩或线路工程的单项合同施工业绩。 3.3.3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 投标人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投标人近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施工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施工单位,一家为设计单位),具体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1)投标人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国网淮安供电公司“2021-2022年度年10(20)kV业扩接入工程”预审结果公示名单中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且具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施工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0kv变电和线路工程);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须为国网淮安供电公司“2021-2022年度年10(20)kV业扩接入工程”预审结果公示名单中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其中施工单位具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施工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0kv变电和线路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2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1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178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招标需要进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2022年 月 日10时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到达开标地点办理签到手续。总承包项目经理请带好口罩,实行实名制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其居民身份证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51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洪泽区洞庭湖路10号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水岸花城北门东50米 联 系 人:朱先生联 系 人:刘辉 电 话:0517-********电 话:133*****345 2022年8月19日 |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062***** | 项目名称 |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062*****-BK-003; | 标段名称 |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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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9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电力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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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已经 洪行审投备[2022]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九牛路北侧、创新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 线路工程:从现有220kV淮宝变出线110kV宝越线T接,新建110kV架空线路双回设计单回架线、敷设110kV电缆至新建变电站地块。新建110kV杆塔、基础、电缆直线井、转角井、电缆沟、光缆等。 接入工程:新建28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10kV电缆至台华本期厂区内各二级配电装置以及相关土建等。 变电工程:新建110kV AIS单进线单主变10kV单母线四分段环形母线,主变1*63MVA有载调压110/10kV、10kV出线64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10kV保安电源出线6回、带谐波治理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MSVC、接地故障管理系统以及相关二次、通讯、上级站相关改造等。 土建工程:本期110kV变电土建及设备基础、进所道路等;220kV全部变电土建(含设备基础、房屋建筑土建及装修、变电站公用消防及智能化配套设施)。 迁改工程:现有220kV淮宝变出线110kV宝越线出线迁改、110kV宝新线出线迁改以及现有10kV海珠线、悦丰线创新路台华段迁改。 2.1.3建设内容:建设110kV变电站一所(含2023年220kV变土建相关事宜),建设配套110kV宝越线T接线线路一条,配套T接110kV宝越线1~4#线路改造一段,配套110kV宝新线出线改造一段,配套建设本期28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接入出线至二级配电装置,配套创新路台华段10kV线路杆线入地一段。 2.1.4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 (2)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2.2招标范围: 完成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组织图纸论证审查(含多轮)、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和甲方认可;施工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建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交钥匙工程;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投标人同时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 (1)投标人自 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10kv及以上的变电(或变电技改)工程施工业绩和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自 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0kv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10kv及以上的变电(或变电技改)工程施工业绩或线路工程的单项合同施工业绩。 3.3.3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 投标人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投标人近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施工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施工单位,一家为设计单位),具体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1)投标人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国网淮安供电公司“2021-2022年度年10(20)kV业扩接入工程”预审结果公示名单中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且具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施工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0kv变电和线路工程);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须为国网淮安供电公司“2021-2022年度年10(20)kV业扩接入工程”预审结果公示名单中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其中施工单位具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施工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0kv变电和线路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2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1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178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招标需要进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2022年 月 日10时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到达开标地点办理签到手续。总承包项目经理请带好口罩,实行实名制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其居民身份证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51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洪泽区洞庭湖路10号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水岸花城北门东50米 联 系 人:朱先生联 系 人:刘辉 电 话:0517-********电 话:133*****345 2022年8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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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开发区东区能源中心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已经 洪行审投备[2022]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九牛路北侧、创新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 线路工程:从现有220kV淮宝变出线110kV宝越线T接,新建110kV架空线路双回设计单回架线、敷设110kV电缆至新建变电站地块。新建110kV杆塔、基础、电缆直线井、转角井、电缆沟、光缆等。 接入工程:新建28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10kV电缆至台华本期厂区内各二级配电装置以及相关土建等。 变电工程:新建110kV AIS单进线单主变10kV单母线四分段环形母线,主变1*63MVA有载调压110/10kV、10kV出线64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10kV保安电源出线6回、带谐波治理磁控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MSVC、接地故障管理系统以及相关二次、通讯、上级站相关改造等。 土建工程:本期110kV变电土建及设备基础、进所道路等;220kV全部变电土建(含设备基础、房屋建筑土建及装修、变电站公用消防及智能化配套设施)。 迁改工程:现有220kV淮宝变出线110kV宝越线出线迁改、110kV宝新线出线迁改以及现有10kV海珠线、悦丰线创新路台华段迁改。 2.1.3建设内容:建设110kV变电站一所(含2023年220kV变土建相关事宜),建设配套110kV宝越线T接线线路一条,配套T接110kV宝越线1~4#线路改造一段,配套110kV宝新线出线改造一段,配套建设本期28回(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接入出线至二级配电装置,配套创新路台华段10kV线路杆线入地一段。 2.1.4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 (2)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2.2招标范围: 完成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组织图纸论证审查(含多轮)、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和甲方认可;施工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建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交钥匙工程;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投标人同时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 (1)投标人自 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10kv及以上的变电(或变电技改)工程施工业绩和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自 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0kv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110kv及以上的变电(或变电技改)工程施工业绩或线路工程的单项合同施工业绩。 3.3.3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 投标人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投标人近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施工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施工单位,一家为设计单位),具体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1)投标人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国网淮安供电公司“2021-2022年度年10(20)kV业扩接入工程”预审结果公示名单中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且具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施工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0kv变电和线路工程);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须为国网淮安供电公司“2021-2022年度年10(20)kV业扩接入工程”预审结果公示名单中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其中施工单位具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输变电施工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10kv变电和线路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2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1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178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招标需要进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2022年 月 日10时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到达开标地点办理签到手续。总承包项目经理请带好口罩,实行实名制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其居民身份证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51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洪泽区洞庭湖路10号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水岸花城北门东50米 联 系 人:朱先生联 系 人:刘辉 电 话:0517-********电 话:133*****345 2022年8月19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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