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对侧间隔扩建设备招标公告(第二次)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对侧间隔扩建设备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星电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沙星电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对侧间隔扩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为:XNZB-NWZ-2015-01,分包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允许经销商投标的货物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若代理、经销商投标则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商的相关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之间,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 (7)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允许代理商投标的货物除外)。 (9)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0)必须保证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产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专利等行为。如因为中标人的上述侵权行为导致招标人(使用单位)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等,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附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可接受经销商投标的标包的情况详见下表,对经销商的要求如下: 1)须按资质业绩表的要求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相应业绩。 2)产品交货时须提供制造商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对于下表以外的标包原则上只接受制造商参与投标。如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可接受经销商投标,要求同上。
3.5对于接受经销商投标的项目可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是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包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标书,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子包,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6日(不含休息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建议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时候,携带U盘以便拷贝所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方式购买标书)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3楼)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181*****299 187*****016 姜维 联系电话:****-******** 传 真:****-******** 4.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报名时务必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等有效企业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2月13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3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2015年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3楼)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5 开标地点: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3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西侧三楼 邮 编: 410004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沙五凌路支行 开户名称: 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61*****1554(投标保证金帐号) ********161*****1306(中标服务费帐号) 收款人名称: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人:阳工 电话:****-******** 项目联系人:刘磊 电话:181*****299 187*****016 姜维 电话:****-******** 2015年1月21日 |
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注册资金 | 销售业绩要求 | 运行时间 | 检测(鉴定)报告 | 备注 |
1 | A01 | 110kV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 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 200台及以上 | 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至少有200台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 | 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1、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2、具有合格的 “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但此证书只作为评分依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
2 | A02 | 互感器及避雷器 | 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 50台及以上 | 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至少有10台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三年 | 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
3 | A03 | 微机防误系统等 | 3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 30套及以上 | 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至少有10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 | 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
4 | A04 | 110kV GIS 出线间隔 | 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 50台及以上 | 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至少有10台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 | 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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