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防洪三期工程-杭城自来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防洪三期工程-杭城自来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防洪三期工程-杭城自来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防洪三期工程-杭城自来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E341*****1003169 | ||||
标段名称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防洪三期工程-杭城自来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设备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
招标人 | 舒城县水安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3#10层 电话:181*****282 | ||||
项目控制价 | 壹仟叁佰伍拾玖万肆仟柒佰玖拾壹元捌角整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18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日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供货。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沃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资质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合肥敬业电子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资质资格审查不通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江苏镇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为本次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地 址 | 镇江市北府路 108 号 | ||||
投标价(元) | 壹仟零陆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 (¥********.00元) | ||||
节约率(%) | 21.49% | ||||
投标工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日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供货。 | ||||
项目负责人 | 罗国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质量标准 | 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肥西县新港南区盛湾泵站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镇江市大港水厂一期取水泵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 3、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净化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为本次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地 址 | 浙江省玉环市科技工业园区楚门段 | ||||
投标价(元) | 壹仟壹佰柒拾捌万元整 (¥********.00元) | ||||
投标工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日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供货。 | ||||
项目负责人 | 吴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质量标准 | 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嘉善县丁栅水厂二期设备安装及自控工程 2、无为县高沟区域供水工程(高沟区域水厂、襄安分水厂)设备采购 3、宜城市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及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水厂二期改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赛洋水务环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为本次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71 号华亿科学园 A-501 室 | ||||
投标价(元) | 壹仟壹佰玖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 (¥********.00元) | ||||
投标工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日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供货。 | ||||
项目负责人 | 董肖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质量标准 | 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天长市金牛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黄山市徽州区一期提标及二期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3、黄山市徽州区一期提标及二期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自控、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2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564-*******。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
标签: 二期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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