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滨江商务区——支路D、支路E、支路F、中央景观道(K2+523.5-K2+681.019)、六源路(次干A—鞋都路)、中央景观道(K1+720-K1+800)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晋江滨江商务区——支路D、支路E、支路F、中央景观道(K2+523.5-K2+681.019)、六源路(次干A—鞋都路)、中央景观道(K1+720-K1+800)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监招[2015]*******
开标时间:2015-02-2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监招[2015]*******
1.本招标项目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支路D、支路E、支路F、中央景观道(K2+523.5-K2+681.019)、六源路(次干A—鞋都路)、中央景观道(K1+720-K1+800)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012]23号及晋发改审[2012]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支路D、支路E、支路F、中央景观道(K2+523.5-K2+681.019)、六源路(次干A—鞋都路)、中央景观道(K1+720-K1+800)市政工程,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池店镇,其中:①支路D全长为1132.398m,设计宽度为24m, 设计速度为30 km/h,为城市支路。桩号K0+743.483跨越规划的片区排洪景观渠,排洪渠为矩形断面,断面为3孔5*3钢筋砼箱涵;②支路E全长为630.363m,设计宽度为24m,设计速度为40 km/h,为城市次干路。支路E道路桩号K0+0.81.562和道路桩号K0+404跨越规划的片区排洪景观渠,排洪渠为矩形断面,桩号K0+081.562断面为3孔5.5*3.5钢筋砼箱涵,道路桩号K0+404断面为2孔跨径为13m桥梁;③支路F全长为370.961m,设计宽度为24m,设计速度为30 km/h,为城市支路。桩号K0+126.5跨越规划的片区排洪景观渠,排洪渠为矩形断面,断面为3孔5*3.5钢筋砼箱涵;④中央景观道(K2+523.5-K2+681.019)全长为157.519m,宽度为38m,设计速度为40 km/h,为城市次干路;⑤六源路(次干A—鞋都路)全长为240.419m,设计宽度为42m,设计速度为50 km/h,为城市主干路;⑥中央景观道(K1+720-K1+800)全长为80m,路面宽为41m, 设计速度为40 km/h,为城市次干路。雨水管径最大为DN800,污水管径最大为DN800。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桥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4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晋江市陈埭镇、池店镇;
2.6 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2.7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始实施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含施工准备阶段);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五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检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监理过同类、同等及以上项目”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价在7000万元以上(且至少部分为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
③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且按规定制作电子文档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进行网上上传。
5.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2.5 万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9456)。
7.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月26日至 2015 年1月30日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
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加密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1)及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晋江市陈埭镇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59*****44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A座1309室
联系电话:****-********135*****203
传真:****-********  
联系人:小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