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分中心展览品单价招标公告

营销分中心展览品单价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委托,就其营销分中心展览品单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要求:

1.1 招标范围

第一包 门型展架

第二包 美式展架

第三包 三脚展架

第四包 桌面展架

第五包 拉网展架

第六包 展示盒(大)

第七包 展示盒(小)

第八包 展柜

第九包 屏风展架

第十包 手提式双面展架

1.2 供货周期:一年。

1.3 交货地点: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供应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

3.2 投标人201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货物同类供货合同业绩,至少一份;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4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十个包段中的任意三个包段进行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 购买时间:2015年1月23日—2015年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4.2 购买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23房间(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3 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5.4投标人201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货物同类供货合同至少一份;

5.5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5.6 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文件;

5.7 特别提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5.1-5.5项资料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79-********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172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毕先生 刘先生
电话:0371-****************

传真:0371-********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中科大厦8楼(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
邮箱:ztz310@126.com


2015年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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