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路社区服务中心一期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马鞍山路社区服务中心一期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马鞍山路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一期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GL140118-05SG 项目名称 马鞍山路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一期装修工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1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1月3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标段编号: AGL140118-05SG 
        南京市下关区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马鞍山路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14】1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456.7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马鞍山路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一期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鞍山路两侧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5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服务中心2号楼建筑面积:2042.02m2;服务中心3号楼建筑面积1020.43m2;招标内容为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空调采暖、太阳能热水器、水电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且包括施工图纸所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3062.45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以及消防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1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7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1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7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30%—70%(抽取数值为30%、35%、40%、45%、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1分,每降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5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区间分:0-5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本次资格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业绩等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3)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
(4)资格预审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未携带原件者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本次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网上评审。各投标申请人的相关人员须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书制作的培训。若出现意外情况无法进行网上评审,则采用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各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书一份。逾期不予受理。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相关承诺书、证明等须编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
(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均采取电子网络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5年02月04日01时3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04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西侧一楼)1245房间。
(9)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11)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2)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1月23日17时12分到 2015年1月30日17时12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下关区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49号千峰彩翠大厦901座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7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继卫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ytgczx@163.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标段编号: AGL140118-05SG 
        南京市下关区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马鞍山路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14】1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456.7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马鞍山路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一期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鞍山路两侧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5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服务中心2号楼建筑面积:2042.02m2;服务中心3号楼建筑面积1020.43m2;招标内容为装饰装修、智能化、消防、空调采暖、太阳能热水器、水电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且包括施工图纸所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3062.45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以及消防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1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7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01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7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均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30%—70%(抽取数值为30%、35%、40%、45%、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1分,每降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5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区间分:0-5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本次资格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业绩等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3)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
(4)资格预审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未携带原件者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本次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网上评审。各投标申请人的相关人员须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书制作的培训。若出现意外情况无法进行网上评审,则采用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各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书一份。逾期不予受理。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相关承诺书、证明等须编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
(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均采取电子网络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5年02月04日01时3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04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西侧一楼)1245房间。
(9)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11)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2)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1月23日17时12分到 2015年1月30日17时12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下关区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49号千峰彩翠大厦901座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7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继卫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ytgczx@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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