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抚州市临川区秋溪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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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抚州市临川区秋溪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度抚州市临川区秋溪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川区秋溪镇人民政府、临川区连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与地方自筹,经上级主管部门以赣发改设审字【2010】241号批准,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2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3计划工期: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4本次招标金额:施工标约890万,监理标约23万。各标段招标金额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5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施工监理标1个标段,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施工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监理部设总监理1人,监理工程师1名(且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每个施工标段有持证上岗的现场监理员2人。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证或登记备案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1.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3日起至2015年2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点击(抚州市本级)(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其中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交易系统使用费200元),售后不退。

5.2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3日起在临川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lcztb.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未缴纳招标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14时30分,施工监理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施工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临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施工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人和拟投入项目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

6.4 本项目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临川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lcztb.cn//)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7.5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投标人需保证提交的U盘无病毒感染,否则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6本次施工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施工监理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2010】236号)随机抽取。招标人不参与评标。

7.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8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相关规定,投标人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抚州市或临川区均可)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标为建造师、监理标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按规定递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办法中给予投标人扣分处理。(注: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2015年2月12日期间开具的)

7.9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且变更手续日期须在2015年2月11日前,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10本批次各施工标段只抽取一次K值。

7.11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招标的任意投标,但一套拟投入人员(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开标的先后顺序中标。

7.1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5年(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7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项目。

7.13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赣劳社劳【2005】13号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川区秋溪镇人民政府、临川区连城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临川区秋溪镇、临川区连城乡

联 系 人:刘威、刘志强

电 话:139*****479150*****33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57号财富广场A座803室

联 系 人:陈先生、翟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jxgxzb@163.com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控制价(元)
招标人
联系人
工期
电话

1
1标段
秋溪堤3+800~8+500
*******
临川区秋溪镇人民政府、临川区连城乡人民政府
刘威、刘志强
2015年 月 日—2015年 月 日

(180天)
139*****479

150*****332

2
2标段
秋溪堤9+100~12+400
*******

3
监理标
秋溪堤秋溪镇、连城乡工程所在地
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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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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