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建设项目/勘察
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建设项目/勘察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建设项目/勘察(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翠发改发【2021】709号、翠发改发【2022】3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供排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21】709号、翠发改发【2022】3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片区、老城区。 2.2建设规模:对翠屏区中心城区(老城区、上江北片区)共计19个区域(或子项目)进行雨污分流建设,新建地下管廊193.45公里(纳入管廊的管网包含雨水管网62.4公里,污水管网131.05公里),新建提升泵站3座及地下管廊消防、电气、通风、监控等附属设施(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2.3勘察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满足设计需要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勘(如有)、由于设计变更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地下管线探测,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及其深度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通过审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具有以联合体勘察单位身份参加与或独立承接的已完成的单个合同勘察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勘察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2 09:00:00至2022-08-27 09:00: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15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标签: 城区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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