岔河集油田二次开发深部调剖—岔12-6等十五口井调驱注入招标公告

岔河集油田二次开发深部调剖—岔12-6等十五口井调驱注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内容:第二采油厂岔12-2-55-57-6,岔15-140-104-51-141-146-147-152-54,岔39-168-169-28等十五口井调驱注入施工,共注入调驱体系126800立方米。2.服务地点:河北省霸州市华北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岔12-2-55-57-6,岔15-140-104-51-141-146-147-152-54,岔39-168-169-28等十五口井井场。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4.服务要求4.1招标人提供地质方案、调驱药剂。中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地质方案设计要求配制药剂并组织现场施工注入。4.2施工过程采用具备计量功能的药剂桶,单泵对单井方式注入。4.3中标人按照单井施工设计的注入参数注入,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变注入参数。在注入过程中若注入压力升高过快,经招标人同意后可调整注入参数(注入量或注入浓度)。如地质方案发生调整,则另行通知中标人。4.4 在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施工造成井筒、地层损害,中标人应无偿恢复,无法恢复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因中标人施工造成的污染农田、树木、土地及在规定施工井场道路以外的压地等造成的赔偿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调驱过程中,由中标人导致的工农问题,由中标人进行工农关系协调,所发生的工农协调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担。4.5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调驱药剂管理要求,取全取准现场资料,具体为:加入药剂的名称、数量;注入压力、注入量、累计注入量等相关数据。4.6施工过程中,如遇调驱方案变化和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注入,招标人有权对调驱井号和注入量进行变更、调整。4.7在油田电网范围内且现场具备安全供电的条件下,招标人负责提供调驱用电,中标人负责提供、安装配电设施。如不满足上述条件(例:岔15-51井),中标人负责联系地方电力部门,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施工用电费等均由中标人负责。4.8中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单井点现场配备灭火器总量不少于2个;施工注入时必须有现场同步视频录像,以便随时调取调驱施工情况。4.9中标人提供注入设备、值班房、监控设备以及配套的变压器、电缆、配电柜、电表等配电设施,并负责设备的搬运、安装、调试。4.10中标人需具备必要的施工人员,保证调驱注入施工现场24小时有人值守,负责保管药剂和施工安全,若药剂因丢失或者保管不善而导致损失的,由中标人照价赔偿;至少具备一名有电工资质的人员负责电路的连接、维护。5. 质保期单井单保,自单井施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质保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第二采油厂岔12-2-55-57-6,岔15-140-104-51-141-146-147-152-54,岔39-168-169-28等十五口井调驱注入施工,共注入调驱体系126800立方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格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自2012年1月1以来,至少具有10口井的调驱作业施工业绩;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1-23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1-29 17:00:00.0
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按以下步骤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1.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银行帐户(或网银或银行保函)以电汇的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资料费500元,(我中心不接受现金存款)。办理电汇时请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备注栏注明“二厂调驱资料费”; 2.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脑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同电汇(或网银)凭证、购买人授权书一并扫描后发至本招标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3.本招标项目负责人查收并核实潜在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中所填报的潜在投标人邮箱; 4.潜在投标人收到电子招标文件后填写确认书,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发给本招标项目负责人。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2-12 09: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任丘市渤海西路015号华北油田公司招标中心评标一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密封未达到保密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备注栏注明:“二厂调驱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5-02-12 09:00:00.0 开标地点: 河北省任丘市渤海西路015号华北油田公司招标中心评标一室
地址: 河北省任丘市渤海西路015号 邮编: 062550
联系人: 曹女士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zbzx_cjh@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华北石油支行
账户名: 华北石油管理局 账号: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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