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RL********(02)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采购,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有效提升现金类自助机具清机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有效控制现金风险、提高自助设备的管理水平,我行拟继续将自助机具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长春辖内现金类自助机具的清机、加钞以及维护等工作外包给有相应资质且符合总行要求的外包供应商。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采购(二次)
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场所
2.3招标范围:指定外包人员按照我行的要求进行现金自助设备的清机加钞、业务性故障维护、吞没卡处理、加钞地点的环境安保检查、卫生清洁等工作。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3.2区域性公司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全国性公司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具备运营外包服务的经营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持续盈利。
3.3现金类自助机具外包商在拟外包的城市范围内至少同时对3家及以上同业银行机构提供现金类自助机具外包运营服务,长春市内运营服务的自助机具数量不低于300台。
3.4外包商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100万元以上(含)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rlzczb@163.com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2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绿地中央广场B8A17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处恒兴国际城1号楼
联系人:全振华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绿地中央广场B8A17楼
联系人:汪会学、王欣联系电话:189*****816
邮箱:jlrlz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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