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劳人仲案【2022】4694号
深南劳人仲案【2022】4694号
深圳市简元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周磊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2】4694号),诉求为《工资欠款》中正常工资、《工资欠款》中到期未还拖欠工资总额的80%作为经济赔偿金、《工资欠款》中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拖欠工资补偿金、《工资欠款》中所欠美莱贷款、《工资欠款》中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的社保费用赔偿金,金额合计人民币******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2年8月22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1183号南山云谷创新产业园综合楼一楼02-110。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号南山劳动大厦4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宋婷,电话:********)。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在审理一室1513(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号南山劳动大厦15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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