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5年-2019年)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八步区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5年-2019年)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八步区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5年-2019年)勘察设计招标,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前期工作经费已落实。招标人为八步区水利电力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5年-2019年)勘察设计招标
建设地点:贺江、马尾河、大宁河等
建设规模及要求:采砂规划范围为贺州八步区管辖范围的贺江、马尾河、大宁河及其支流草寺河、都江河和三水河。规划年度为2015年-2019年。
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 30日内完成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及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通过、技术施工阶段设计、地质工作、竣工验收服务等。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包括全部工程及区域设施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等1个阶段勘察设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行业(引调水、河道整治)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的经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业绩要求:
R无要求
□有要求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制度未实施前,暂以关键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技术职务验证)。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 高 级或 高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 水利 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 高 级或 高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 水利 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 水利 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工程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所有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者人事局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2015 年 1月 26日至 2015 年 1月 30 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携带有效的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者人事局证明、⑦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⑧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15 年2 月5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其他事项
7.1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2 招标人约定:2013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15年 2月 16 日北京时间09:30时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水利电力局
地 址: 八步区
邮 编: 542899
联系人: 莫俊明
电 话: 139*****000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贺江花园江北中路36号
邮政编码:542899
项目负责人:陈工
电话 :158*****668
传真:****-*******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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