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东盛街道办事处吉林大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松树灯光小品工程招标公告

二道区东盛街道办事处吉林大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松树灯光小品工程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5-511


1. 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东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吉林大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松树灯光小品工程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松树灯光小品工程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价:48.6248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大路

  2.4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

  2.5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2月2日9时00分,

  地点为:长春市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处前行二十米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东盛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刘中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邮政编码: 130062 传  真:****-********

  项目负责人:崔景源 联系电话:155*****6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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