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阳泉市农业执法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阳泉市农业执法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阳泉农业执法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宣传片名称: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宣传片
二、宣传片简介:农业综合执法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要求涵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党建、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法律宣传等,展现我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三、制作要求:农业综合执法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包括策划、方案创作、编剧、拍摄、音乐、道具、置景、推广、制作、三维特效包装、数码剪辑、数码合成等),时长4分钟,帧频25fps,分辨率1920*1080p,音频格式,格式:Mp3,立体声,比特率:128kb,专业配音。
预算金额(人民币):4万元。
四、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比选公司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制作方必须是有能力提供形象宣传片制作服务的公司,营业范围包含:影视策划业务。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要求: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送达地址:
阳泉市城区南大街204号,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六楼609室,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
联系人:孙向英
电话:0353-*******
3、截止日期:2022年8月26日17:00截止。
4、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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