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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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昊天路2号。 2.2 服务内容: 2.2.1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本项目位于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昊天路2号,本次招标内容为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并须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 2.2.2 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招标方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在开展实地调研资料收集环境检测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同时,中标人有义务向招标人解释说明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办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负责公众参与调查。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踏勘现状监测数据资料收集环境影响预测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现状监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报审,修改,最终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环评批复,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2.2.3 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评审深度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同时需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最终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文 2.2.4 质量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环评导则要求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 3.2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主要成功业绩,主要从事过污泥掺烧垃圾焚烧等环评报告。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相关负责人须取得相应的专业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4 保证项目按期完成,且人员技术经验丰富。 3.5 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无不良业绩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挂靠,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投标 4.1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至新和成采购平台 http://61.175.247.18:7001/srm/web/ZCRG01 注册,如无法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可向网页中在线客户人员反馈处理。注册成功后,请根据公告项目名称及报名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文件上传至新和成采购平台,报名文件主题请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公告对应的文件名称,并同步电话联系公司招标办(详见6联系方式)。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4.2 报名截止日期:2022-04-26 16:00 4.3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3.1 关联交易承诺函模版下载详见新和成采购平台报名页面 4.3.2 授权委托书模版下载详见新和成采购平台报名页面 4.3.3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3.4 编辑主持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资质证书 4.3.5 近三年业绩合同证明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或考察,对满足招标需求的单位在新和成采购平台发放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初老师0455-7876052 招标咨询:张老师0455-7876012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开发区昊天路2号,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 邮箱:Hlj.zhbcnhu.com 备注:无论报名或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报名单位不能满足招标需求时,招标人可再次发布招标公告征集投标单位。 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 2022-04-19

标签: 污泥掺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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